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法治
自首立功不成立 古井集团原高管刘俊德一审判11年
2008年05月08日 11:41:5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报道: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受贿获刑11年

庭审现场。 孙欣瑜 图

相关报道:涉嫌受贿100多万 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受审

庭审现场: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受贿案庭审 辩护人坚称其无罪

    经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今天上午,亳州中院对原古井高管刘俊德依法进行了判决,认定被告人刘俊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刘俊德违法所得8万元、美元2万元、欧米茄手表1块、位于上海市房屋1套予以追缴。

    
刘俊德,1963年6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原任安徽省古井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9月18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俊德犯受贿罪,于2008年1月24日向亳州中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俊德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俊德申请,法院同意延期审理一次;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据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4年3月,被告人刘俊德任古井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山东省烟台市新华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8万元人民币,安徽盛强集团总经理2万美元、价值2.408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深圳万福集团价值122万元的房屋一套。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相关书证证实上述指控事实。据此认为,被告人刘俊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俊德主动供述犯罪事实,且有重大立功,提请亳州市中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刘俊德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收受财物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其辩护人认为:刘俊德收受8万元,没有为对方公司谋取利益,且收受时间均在传统节日期间,刘俊德收受2万美元和1块欧米茄手表,没有为盛强集团谋取利益,其行为也不构成受贿罪。万福集团送给刘俊德价值122万元房屋一套,是万福集团聘请刘俊德到其集团工作给予刘俊德的待遇,因此应宣告刘俊德无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俊德分别三次收受他人贿赂。其一,在任古井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古井贡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古井集团设计生产各种酒瓶瓶盖的山东省烟台市新华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俊德对其公司的关照,在2003年至2006年中秋节及春节期间,先后四次送给刘俊德8万元,刘俊德收下。其二,2004年3月份,安徽盛强集团总经理,为了把从古井集团恒信典当公司拆借的资金尽快转到自己的账户上,在合肥刘俊德的办公室,送给刘俊德美元2万元(折合人民币16.554万元)及价值2.408万元的瑞士产欧米茄男式手表1块,刘俊德收下。其三,刘俊德在古井集团负责委托理财业务时,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间,先后四次拆借给深圳万福集团7000万元资金。为感谢刘俊德的帮忙,经万福集团董事会研究,在上海市购买一套价值122万的住房送给刘俊德。刘俊德于2005年6月3日以其家属的名字将房屋办理了房地产权证。综上,被告人刘俊德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48.962万元。

    亳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刘俊德身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或受国有公司(企业)委派从事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48.96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刘俊德及其辩护人认为,刘俊德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理由,经查,被告人刘俊德明知行贿人有明确的请托事项,事中或事后收受二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二人所在的公司谋取了利益,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俊德在古井集团拆借给万福集团7000万元过程中,收受其价值122万元房屋一套,后在对该集团股票强行平仓及延长还款期限上为其谋取了利益。因此,刘俊德收受万福集团房屋一套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俊德及其辩护人的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对刘俊德的辩护人提出的检察机关没有对行贿人进行刑事追究的辩护理由,经查该理由并不影响对刘俊德犯受贿罪的认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刘俊德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经查,被告人刘俊德被动接受办案单位的询问,虽然其配合办案单位查清了古井集团委托理财的事实,但不具备主动投案的事实,故不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刘俊德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经查无事实依据,不构成重大立功表现。检察机关指控的该情节,不予支持。依照《刑法》之规定,做出以上判决。 (杨国明 丁伟)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追踪·案件纵深-----------------

    “古井窝案”高管之间相互“拷贝”受贿模式

    王效金一案很可能涉嫌与经销商合谋侵吞古井资产,其大致链条是:把高价酒低价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再以稍高的价格卖出,差价部分由王效金和经销商瓜分,再者就是在货款支付、经营代理方面给予优惠。巧合的是,这一受贿模式也被他的属下竞相“拷贝”。>>详细

    古井集团窝案惊曝 “国企掌门人”监守自盗

    曾被评论为“一手将古井集团做大做强”的原董事长王效金,去年4月因“涉嫌违纪”被带走调查,成为“国企掌门人”又一个“58岁现象”的范例。之后,多达10余名古井高管陆续被调查或送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在承担国有财产的看护人与追逐商业利润的企业家这个“双重角色”时,相当多的“国企掌权人”沦为监守自盗者,这一现象值得深思。>>详细

    古井之腐,国企之痛

    2007年8月9日,古井集团新一届董事会7名成员亮相,这是古井20多年来领导层首次大换届,原任古井酒店集团董事长的曹杰担任古井集团董事长。8月底,曹杰主持重组了古井集团旗下四大产业集团的领导班子。

    2007年11月,在中共古井集团公司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古井集团党委书记杨光远指出,古井管理层对“近几年古井改制风波和少数高管人员涉案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主要是:思想建设上存在偏失,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上存在漏洞,决策上不够科学、民主,法律意识不强。

    新的经营团队成立后,古井集团提出了“回归主业、回归高端、回归到古井历史辉煌位置”的“回归与振兴”计划。>>详细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追踪·审判进展-----------------

    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涉嫌受贿案今重新开庭

    刘俊德古井集团第六位高管受审 听到公诉意见哭了(图)

    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

    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涉嫌受贿案今重新开庭

    古井窝案:原副总经理何飞涉嫌挪3300万受审(图)

    古井集团窝案:原副总裁李运杰一审判15年(图)

    古井集团第六位高管受审 听到公诉意见哭了(图)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原高官李万林因受贿被判7年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老八大酒业董事长受贿35万判10年

    安徽古井集团原总经理甘绍玉涉嫌受贿受审

    古井集团窝案:高管成行贿主攻目标 查一案挖一窝

    古井集团窝案进入最后处理阶段 检方总结7特点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原高管郭新民涉嫌受贿案开庭

    安徽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被捕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原高管朱仁旺受审(图)

    古井贡基建修缮部原经理被判刑十二年

    安徽亳州古井集团腐败窝案已有9名高管落网

    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300多万元被立案侦查

    古井集团董事长王效金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古井原董事长王效金将被移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古井集团原董事长将移送检院 8高管被立案侦查

    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亳州市政协委员资格被撤销

古井酒厂。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 古井原高管何飞涉嫌挪用公款3300万元受审
· 古井窝案:原副总经理何飞涉嫌挪3300万受审(图)
· 震惊全国腐败窝案,谁还坐在“宝座”上?
· 古井集团第六位高管受审 听到公诉意见哭了(图)
· 古井集团腐败案:老八大酒业董事长受贿35万判10年
· 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老八大酒业董事长受贿35万判10年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曾锦春案警示:对纪委也要有效监督(图)
· 最高检:用捡来信用卡取钱属信用卡诈骗罪
· 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案引热议 五职工告政府不公开
· 瞭望:境外利益集团为所欲为 应实施有效制约
· 南京市委组织部女处长被指打人遭停职
· 中政委部署 彻查保护伞 重判千人 关押好黑头目
· 河南延津县交通局违规查车致1死1重伤(组图)
· 安徽有关部门调查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事件
· 云南公布十大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案
· 贵州一环保局长致排污费少征4574万一审被判3年
· 江西一县卫生局长在医院为父设灵堂 住院者受扰
· 上海城管局:不再招聘非在编人员参与城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