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法治
港府廉政专员汤显明:香港已不是内地贪官避难所
2008年05月08日 08:23:00  来源:中新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香港廉政专员汤显明。 资料图 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2007年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公布清廉指数,香港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14位,特区政府廉政专员汤显明接受
香港《紫荆》专访时表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廉洁程度更高、社会风气更好;廉署与内地的合作也已全面展开,香港已不是内地贪污犯的避难所。

    在访谈中,“贪污罪行无分疆界,贪污是正义的人们的公敌”。汤显明说,“只有筑起一道国际间的反贪防线,才能彻底打击贪腐分子的嚣张气焰。多年来,廉署与国际间的联系不断加强,与内地的合作也更趋紧密。廉署一直与世界各地的反贪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报和专业知识。目前,廉署与多个海外执法机构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包括: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毒品调查署、国际刑警、加拿大皇家骑警、澳洲联邦警队和英国警队等。”

    据悉,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香港生效,香港廉署已加强在国际反贪工作上的角色。廉署被国家委任为指定机构,向其它缔约国在推行反贪措施方面提供协助,为国际反贪工作作出贡献。廉政专员及其它人员,也积极参与不同的国际会议,交流、分享香港的反贪经验,了解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最新反贪工作。

    在访问中,汤显明指出,廉署与内地的合作也由局部到全面展开。在调查工作方面,廉署在一九八八年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设立“个案协查计划”,安排双方人员互访会见在贪污案件中自愿提供协助的证人。自二○○○年三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更直接参与有关计划,负责处理广东省以外的个案。这一计划运作良好,对双方的反贪工作均有好处,计划推行至二○○七年底,两地反贪人员互访会见1,500多名证人,廉署也因此成功侦破多宗涉及内地公司及人士的贪污案件。“香港已不是内地贪污犯的避难所”。

    此外,廉署还为访港的内地官员及驻港中资机构举办讲座,介绍防贿条例及廉署的工作。过去3年,共举办近千个讲座,接触超过3万名官员及机构雇员;廉署与内地反贪机构进行互访交流活动,例如廉政专员每年均有定期率团到内地访问及交流,加强沟通,巩固与各对口机关的工作关系。廉署先后与广东及上海检察机关合作编制多份“两地营商防贪指南”,以提高香港和内地企业管理人员对两地反贪法例的认识,并协助企业掌握防贪措施及管理职员操守的要诀。

    “随着两地经贸关系更见紧密,我们将和内地的检察和监察机关保持密切合作,并将于第二季度推出全新一辑的《‘守法诚信’粤港中小企业防贪指引》及举办廉政建设的专题研讨会。”汤显明对与内地开展合作信心十足。

    汤显明早前也到过北京、江苏及广东等地访问,进一步提升与内地反腐机关的联系,加强沟通和实务合作。另外,廉署一月还与国家监察部及澳门廉署在深圳首次合办有关建设工程的防贪研讨会,取得良好成效。(武少民)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 中国加紧与西方国家联手压缩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
· 时评:“死刑犯不引渡”让外逃贪官免死?
· 最高法、最高检负责人:70多名外逃嫌犯被缉捕
· 网友:拿什么终结贪官的"外国梦"?
· 从日本引渡回国的袁同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 刑事法打击贪官外逃面临障碍 民法打击潜力巨大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最高检:用捡来信用卡取钱属信用卡诈骗罪
· 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案 退休职工告政府信息不公开
· 瞭望:境外利益集团为所欲为 应实施有效制约
· 未来五年我国亟需修改制定哪些行政法律
· 中政委部署 彻查保护伞 重判千人 关押好黑头目
· 河南延津县交通局违规查车致1死1重伤(组图)
· 安徽有关部门调查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事件
· 透视“贤妻贪夫”现象:廉内助未必管得住贪丈夫
· 港府廉政专员汤显明:香港已不是内地贪官避难所
· 环保部公开17类信息 受理机关未依法公开可当被告
· 何庆魁退还488万涉案款 后悔过往欲写自传反省
· 山东巡防队员被绑架殴打致死 5名嫌疑人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