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法治
河北一律师质疑电话月租费合法性状告两部委
2008年04月20日 08:38:03  来源:新京报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认为收取电话月租费违法,日前,河北律师韩甫政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一中院正在审查他的起诉。

  “月租费与合同法、价格法、公司法相抵触”

    韩甫政说,去年7月和12月,他被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分别收取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月租费。他认为电话月租费与合同法、价格法、公司法相抵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他说,电话用户“支付租金”,就应当占有“租赁物”,但电话用户却不知道租赁物是什么,而根据价格法,电信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只存在服务价格,但用户却要为运营商的服务义务买单。韩甫政还称,据他计算,从1994年开始,中国用户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的月租费已达2万多亿元,是中国五家全部电信运营商注册资本总额的6倍多,根据公司法,如果月租费算做用户对设备维修、线路等的出资,用户就应该享受到权益,但用户从来没有从电信公司享有任何权利。

  两部委未受理行政复议被起诉

    韩甫政说,只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能够决定收取电话月租费,今年1月,他向两部委发信,要求二部委取消电话月租费。

    国家发改委给韩甫政的回函中称,取消电话月租费不是国家发改委的业务范围,建议韩甫政向地方政府或者信息产业部门提议。

    工业与信息化部给韩甫政的回函称,固定电话月租费的收取具有合理性,也符合国际电信组织的建议规则,政府强行取消缺乏依据,而移动电话资费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用户有很大选择权,对移动电话资费应尽可能减少政府干预行为。

    韩甫政分别向二部委请求行政复议,二部委均称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没有受理。

    韩甫政已向一中院递交起诉书,请求一中院判决二部委受理他的行政复议。一中院正在对他的起诉进行审查。 (记者王殿学)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袁韵 )
· 彻查“响一声”电话背后的利益链
· 公众有权知道“吸费”电话的真相
· 北京公安局:"高额吸费"电话确存在 大多以15开头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9年敛财6800万
· 广东“刀下留人案”罪犯再获极刑 当庭鸣冤
· 北京地铁塌方致6死案负责人不构成瞒报罪
· 中国法治三十年:从“法制”走向“法治”
· 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决定上诉(图)
· 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开审 网友当庭哭声一片
· 八成网友认为许霆无罪 呼吁惩罚银行相关责任人
· 富士康强迫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被指霸王条款(图)
· 昆明官方声明:仇和没说“没有禁止都可以干”
· 三名狱友制造抢劫杀人连环案 买枪欲劫银行(图)
· 中国律师真实现状调查:律师行业就是一根鸡肋
· 湖北公安县中医院长与县委书记共餐前服毒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