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林省已在网上公开披露有不良行为记载的律师52人(其中包括2002年以前受到取消律师资格处分的12人),律师事务所15家,律师不良行为公开披露制度已经为律师业内所接受。
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今天结束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说,针对律师业内外信息不对等、行业处分处罚约束
力不强的问题,吉林省于2002年率先实行了律师不良行为档案公开披露制度。
自从有了这个制度,律师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和处罚的情况,以及虽没受到处分或处罚但属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的行为,都会被客观地记录在案,并以杂志和互联网为平台公开向社会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从去年开始,吉林省司法厅又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对信用好的授予“AAA”,信用次之的评为“AA”或“A”,由省律师协会统一制作标牌,悬挂在律师事务所的明显位置,供当事人了解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