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法治频道策划制作 责任编辑:底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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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挑战传统警察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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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涉及艺人不雅照片的陈冠希在事件后首次在香港会见新闻界,交代事件。图为陈冠希在数百名警察保护下乘车离开记者会现场。 在这次“艳照门”事件中,香港警方关于保有、传播艳照是否涉嫌犯法,出现前后说法不一致的情况。 山东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李克杰就此发表评论:之所以形成如此尴尬的局面,是警察在“艳照门”前遭遇了巨大而且难以克服的执法难题,这些难题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现象,也是对传统警察执法的严峻挑战。>>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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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稳私该如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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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欣桐复工引媒体骚乱 闭口不谈不雅照 香港有学者指出,目前香港舆论很少讨论到公开传播这些图片是对当事人隐私的侵犯。这是因为香港的传统普通法没有侵犯隐私的概念,不能将侵犯隐私作为诉因。而中国内地法制比香港要健全。中国刑法对淫秽物品有明确界定,对各类传播淫秽物品也有详细规定。中国法律虽然还没有将隐私权作为独立的权利,但是《保护妇女权益法》明文规定保护妇女隐私权,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侵犯隐私的诉求法院应当受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了侵犯隐私的行政处罚。>>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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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该如何履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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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事件暴露了当今社会一部分人,法律与道德意识的失缺以及情趣低俗的程度;表明目前网民的个人素质与欣赏品位有待引导和提高,网络管理者或网络主持人的守法意识有待提高,有关部门在互联网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