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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河北阜平数名法官常年无工资做生意养家
2008年02月19日 07:40:09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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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讨薪揭开阜平人事混乱痼疾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当地机关单位严重超编,改革后干部不减反增,大量自收自支人员进入行政机关

张明志带儿子回家。作为“正规”编制的法官,他已有10年未能领到财政工资。 黄玉浩 摄

    核心提示

    今年春节,张明志依然没有领到财政工资。虽然这名河北阜平县法院的法官于去年8月进京反映情况,但还是无力改变已维持10年的“有编制无工资”现象。

    张明志让阜平县人事制度混乱的痼疾浮出水面。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阜平县的各行政、事业单位超编严重,导致财政吃紧。在1996年人事减员受挫后,阜平采用自收自支编制办法,以求缓解财政压力。

    但是乱象仍在升级。财政局一位老干部称,为保障收入,自收自支人员千方百计进入公检法机关。于是要么出现各单位通过乱收费乱罚款来支付新增人员工资,要么出现领不到工资的法官张明志。

    而试图改变乱象的张明志同时又是参与乱象的个体,当初他正是通过县委副书记,进入阜平县法院、穿上法官制服。

   春节前10天,张明志的日子不好过。他是河北阜平法院砂窝乡基层法庭副庭长。

    上午九点,饭店老板便来拍门,讨要张明志请客吃饭的千元饭费。年关前后,张明志的同事、亲戚等,几乎天天有人上门讨债,见面第一句就是,“发工资了吗?”

    2月4日,法院会计来电缓解了张明志的燃眉之急。他领到去年剩余的9
000元“工资”。

    虽然拥有“正规”编制,张明志却有10年未领到财政工资。

    张明志知道,节前发放的9000元,是和他去年8月穿着法官服乘着警车进京反映情况有关。他希望能彻底解决长久以来的“有编制无工资”现象。

    在张明志讨薪诉求的推动下,阜平县人事制度混乱的痼疾被一层层揭开。但是,张明志不知道,10年前,从他通过县委副书记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自己也已成为这痼疾的一部分。

    边办案边经商

    阜平法院10名公职人员,没有财政工资,靠养甲鱼、开玩具店、卖水果等经营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春节前两个星期,张明志向阜平法院请了假,在家琢磨如何谋生。他说,在阜平法院工作的10年中,自己在外面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开过长途货运车,贩卖过水果,2001年贷款10万元,开办石材厂,后不久亏损倒闭。

    如今,张明志的手机费还是妻子帮其充值。

    在阜平法院中,由于张明志属于自收自支编制,所以一直领不到财政工资。法院中另有10人,情况和张明志相同,他们大都在外经营生意,养家糊口。

    城南庄镇法庭庭长的韩小国,现经营一家大型家具店;任东下关乡法庭副庭长的耿璟,目前与父亲共同经营一家甲鱼养殖场;任平阳法庭副庭长的杨国军,在岳父经营的变压器厂“做散工”;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张玉堂,现与朋友合伙经营一辆长途货运车。

    “我们也知道他们不容易,仅靠法院临时协调的生活费,所以做点生意是可以理解的。”阜平法院副院长李应智说。

    年底,法院事情很多,但对于张明志的请假,李应智也不好意思拒绝,“我们不能让人家不顾生计,那么卖命。”

    去年7月,当上副庭长的张明志承担的工作增加了很多。

    去年全县民事案共办理450件,基层办理了270多件。李应智说,“这些民事案卷基本上都是他们10个人处理的。”

    张明志所在的基层法庭要负责案件调解、调查、写案卷、审判、执行。在办案之余,张明志仍须在外谋生,有时他也分不清法官是自己的主业还是副业。

    抓住最后的铁饭碗

    1996年,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生为抓住最后的机会,四处活动找关系

    12年前,张明志从河北电大法律专业毕业,当他拿着学校发的派遣证到阜平县找工作时,就已注定了他职业生涯的艰难坎坷。

    阜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极其困难。1996年前后,全县财政每年只能发3个月工资。1995年,当地教师已有半年没领到工资。即便到2001年,县财政收入也只有3000万,拖欠工资等债务达1.8亿。

    原阜平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由于人员严重超编,当时县委内部决定,原则上不再招人入编,只有卫生与教育部门每年还进几个人。

    “因为阜平县经济贫困,每年很少有高校毕业生回来工作。”张丰毅说,当时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的学生为抓住最后的铁饭碗,开始四处活动找关系。

    也就在1996年,张明志将派遣证交到阜平县。但他在家等了一年多,工作杳无音信。

    张明志知道当时县里很多单位发不起工资,不过他认为公检法系统工资应该有保障。于是,他找到幼时好友,其父亲是阜平县委副书记,央其帮忙。

    在县委副书记的帮助下,张明志于1998年进入了阜平法院担任书记员。直到去单位报到后,张明志才一点点发现,法院的经济状况并不好。

    “那时,因为县财政困难,拨给法院的经费很少。”副院长李应智说。当时整个法院只有两台电脑,三辆执法警车,出去办公每年连油钱都拖欠。

    但是张明志还是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终于成为“组织”的人,而且又能在心仪的法院工作。

    张明志说,他当时不知道,县组织部给法院开的介绍信上,在他的名字后加注了“自收自支”四个字。这决定了他在今后10年领不到财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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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底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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