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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传销增多 调查:传销何以借网络还"魂"
2008年02月06日 10:30:4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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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发布2008年第一号打击传销提示  

 

    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打出“网络致富”的招牌,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活动近来把目光瞄准了互联网。

    2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向社会发布了打击传销2008年第1号提示。提示中称,近期,传销活动又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特别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活动增多。

    那么,传销是怎样利用网络“还魂”的呢?

    不久前,记者在广东省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了深入调查,试图揭开其中的秘密。

  “借壳”合法身份网罗人气

    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资金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网监处了解到,目前在广东从事网络集资、传销的公司至少有七十余家,其中影响较大的公司有瑞士共同基金、香港爱维斯投资机构、美国金汇投资集团等。这些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募社会公众进行投资。而此类活动的基本流程是,在网站上宣称公司从事高收益投资项目;投资者只需投入一定资金即可获得高额回报;社会公众向公司指定账户投入资金成为投资者。

    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张绍新介绍,近来,在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传销活动出现了以建立大型公司并以合法身份掩护进行的新变化,其参加人员逐渐向有经济能力的人群发展,被骗金额一般都较大。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吕某网络传销案,就是个有代表性的案子。

    法院查明,2005年12月,李某成立了深圳市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并以人民币5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深圳市金融联公司“金融联”的商标使用权。

    李某制定了发展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Q金卡”会员和服务站的制度:个人缴纳6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年费,可以成为该公司的“Q金卡”会员,公司缴纳1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年费,可成为该公司的服务站;会员也可以申请转为服务站,服务站可以发展下级服务站和会员,并根据发展的下级服务站和会员数量、等级获得提成返还佣金。时商网络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分销商发展会员、服务站,分销商根据其发展的会员、服务站的数量、等级获得提成返还佣金。

    李某、吕某利用社会公众对“金融联”品牌的信任,进行虚假宣传推广,在短短的六七个月时间内,发展会员8000余名、服务站500余家,收取服务站、会员缴纳的管理费、会员费人民币6700余万元,波及全国27个省区市。

    在珠海,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举捣毁的中都阿星公司网上传销犯罪团伙,自2004年以来,这个团伙以珠海中都阿星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通过该网站在全国各地吸收会员入会构建传销网络。他们向所发展的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然后将会员费转化为互联网上虚拟的“星币”,会员凭“星币”购买珠海中都阿星公司以低价购进、高价出售的商品。入会会员可从自己发展的新会员入会费中提取奖励金。

    据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此类网络传销犯罪的最大特点就是,犯罪团伙有“合法”成立的公司、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用以销售的产品。他们一般通过合法工商登记成立公司,租赁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采用发展上下线网络、复式计酬的传销方式发展会员,销售从其他厂家购买的不知名产品,同时利用互联网深入千家万户的优势建立网站,通过极具诱惑性的网络宣传,成几何倍数地发展会员。

    2007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的盛世联合公司传销案,则是传销组织者利用互联网以购买虚拟“服务器”为名,发展传销网络的案件。

    2006年6月,郭凡、崔伟东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以盛世联合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在广州、深圳、东莞、太原等地,打着“数字贸易兴国”的旗号,通过“放飞心灵”的有偿培训课程,鼓吹盛世联合的“数字贸易理念”,进行网络传销。他们宣称,只需一次性投资3.8万元,购买虚拟的“服务器设备”并签订网络频道运营合作协议(买频道),便可以成为盛世联合公司的“运营商”,就取得了发展下线的资格。只要发展14个下线就能成为盛世联合公司的“资深总监”并收回全部投资款,之后每多发展一个下线就可获2500元提成奖金,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缴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

    据警方有关人士分析,这类传销活动的犯罪团伙往往租用位于境外的服务器,刻意模仿合法金融网站,谎称从事基金运作、股票交易、电子黄金、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黄金期货交易、高科技产品研发与销售等高回报项目,从事非法活动。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网络传销活动还借助网络自身的一些概念,例如网络虚拟空间、网络远程教育等发展传销组织。

    “这种传销活动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没有公司、办公场所、商品,会员也只是使用传销头目发给的会员账号和密码通过互联网经营、管理,而并不以真实身份出现,几乎与现实生活脱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张绍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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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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