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发表《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正是这篇报道,给记者朱文娜带来了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的《拘传证》。图为
该报道的杂志页面和网络转载页面。
新华网沈阳2月5日电(记者李铮、杨成军)辽宁省铁岭市委5日在西丰县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被铁岭市委责令引咎辞职。
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为,在“西丰事件”中,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张志国同志身为县委书记,法制意识淡薄,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铁岭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今年1月,《法人》杂志刊发了一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官司的文章。1月4日,西丰县有关人员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称记者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并要拘传。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因“拘传记者”受到普遍质疑,西丰县公安局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并于9日到报社道歉。
铁岭市委在宣布对张志国处理决定同时,要求西丰县委、县政府要从这一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向市委再次写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反思“西丰事件”的教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司法部门的执法水平。
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
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遭受质疑。来自西丰县最新消息,当地公安机关1月8日已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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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西丰派员到法制日报登门道歉
9日下午,辽宁省西丰县方面派员就法制日报主办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该县警方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和拘传一事,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同时告知报社,“立案”、“拘传”已正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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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评论员
:面对新闻媒体,官员不能一夸就笑一碰就跳
新闻媒体是现代民主法治政府的一面镜子。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政府官员不能一夸就笑,一碰就跳。 >>详细
法制日报评论员:共同构建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
构建和谐舆论监督环境,需要新闻媒体严格自律,正确地行使监督权利;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给予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更多的理解与强有力的支持。惟此,和谐舆论环境方能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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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公安局撤销对朱文娜的立案、拘传
8日23时许,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约见新华社记者时说,西丰县公安局已于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认为不妥”。当天14时左右,高维义已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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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记者"事件续:当事记者不敢回家
记协表态
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陈述完其遭遇并提交相关汇报材料后,1月7日下午6时30分许,曾被辽宁省西丰县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传未果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记者朱文娜走出了中国记协的办公大楼。离家躲避了3天的朱仍未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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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公安局拒谈"报道诽谤案" 朱文娜向记协提出维权请求
1月4日,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局派人到法制日报社主管的《法人》杂志拘传记者朱文娜。此前,该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该记者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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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负面新闻遭拘传续:当地政府正起草回应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一篇名为《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和政法委工作人员携带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昨晚,有消息证实该县公安局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本网记者连线西丰县政府有关部门,得知西丰县政府正在起草事实说明,对朱文娜稿件涉及事件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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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涉辽宁西丰县委书记负面遭警方拘传
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
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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