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受上级人民法院委托,并遵照其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铁华等一批严重刑事罪犯宣判死刑后,押赴刑场处决。
现年29岁的汉川人孙铁华,于2006年10月26日下午3时许,伙同陈雍(已判刑)抢劫银行取款客户,二犯携带尖刀、沙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汉口利济南路的某银行汉正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