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23日选举安东同志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东同志简历
安东,男,汉族,1954年11月生,山东阳信人。1974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
共产党。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
1978年至1982年在郑州大学历史系学习。1982年任河南省开封市委办公室干事。1985年后任河南省委办公厅秘书、主任干事、副处长。1987年至1989年在郑州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1991年任河南省南乐县委副书记(挂职锻炼)。1994年后任河南省委办公厅常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9年任河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2001年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2003年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5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6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