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三刚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21日选举马三刚同志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三刚同志简历
马三刚
,男,1954年7月生,回族,宁夏西吉人,1971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1年至1974年在中央民族学院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1974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西滩中学教师,1975年后任西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院长,1987年后任西吉县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1997年任宁夏固原地区行署副专员,2000年任宁夏水利厅党委书记,2002年任宁夏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03年起兼任监察厅厅长。2004年至2005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2006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8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