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下发裁定,核准临夏“12·11”持枪抢劫杀人案被告人蒋志强和朱建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省高院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建林、蒋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甘肃法官遭灭门案开审
一被告人当庭"申请"极刑
9月10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2·11”特大抢劫、故意杀人一案,在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朱建林、蒋志强、朱建民、宗杰4名被告人被分别指控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由于案情重大且证据繁杂,检察院首次启用了多媒体电子示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