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出事故后,轿车司机和乘客当场死亡。5停车场职工将遇难者尸体送往医院时,竟然私分了遇难者携带的现金。昨日,因涉嫌盗窃罪,其中3名被告人分别被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一至三年不等的徒刑。
去年8月16日上午,受害人家属安建良报案称:7月31日凌晨2时许,其弟安建设驾驶车牌号为豫HD78
80的轿车,在郑少高速公路出车祸死亡。之后,安建良发现安建设随身携带的4100元现金和三张邮政储蓄卡被盗。其中一张卡内现金被盗取10050元。警方将5个嫌疑人抓获,其中3嫌疑人随后被提起公诉。
经查,张南峰伙同游昌义在郑少高速公路上,将在此遇到交通事故死亡的安建设口袋中的4100元现金盗走并分赃。后被告人张南峰将安建设的驾驶证、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交给郑银奎让其想办法把卡上面的钱取出来。
被告人郑银奎明知该物品是被盗的情况下,仍持安建设的邮政储蓄卡分四次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分别取款5000元、3000元、2000元、50元。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张南峰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处罚金2000元,判处郑银奎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2000元,判处游昌义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处罚金2000元。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