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各大网站上发帖讲述领导及其妻子的不良作风,云南某公司工程师徐某被法院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记者从盘龙区法院获悉,公诉机关指控徐某犯诽谤罪罪名成立,徐某获刑1年。据此,云南首例通过网络发帖被控诽谤罪的案件一审有果。
徐某今年34岁,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系
云南某公司技术工程师。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4月间,徐某多次在国内各大网站以发帖子的方式,散布其公司总经理及其妻子生活作风有问题及该领导有贪污受贿行为的言论,其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证据中,海南天涯、深圳千孤、厦门华域、北京三际等网络科技公司及百度、搜狐、新浪等信息服务公司均证实有网民在他们的网站上发过帖。
公诉机关以徐某涉嫌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 “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法庭辩论异常激烈。徐某的代理人认为:发表言论是公民的权利,而且没有证据证实徐某的言论给公司造成直接影响,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当以诽谤罪定罪。徐某说:“在单位干了那么多年,许多比自己年轻的同事都提拔了,心理有落差,这样做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
经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自己供述其在各大网站发帖子,内容是其道听途说又擅自加以描绘的,徐某采用发帖的方式,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构成诽谤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都市时报 洪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