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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农民阻碍博物馆运走恐龙化石被公诉(组图)
2007年11月27日 10:15:45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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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河南刘富沟村的7位农民因为想在当地创办一个“恐龙古迹园”让山区“穷怕了”的村民们致富,阻碍省地质博物馆拉走在当地挖出的恐龙化石,日前被检察机关以“抗法”为由公诉。


村民联名要求将恐龙留在当地。


这就是被称为“龙骨石”的化石。

    曾在郑州地质公园展出的汝阳恐龙化石,让参观者啧啧称奇。

    
11月7日,汝阳县刘店乡刘富沟村7位农民被检察机关以“抗法”为由公诉,起因是他们当初阻碍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拉走恐龙化石。这7位农民阻碍运走恐龙化石的理由是想在当地创办一个“恐龙古迹园”,让山区的村民们“脱贫致富”。

    而省地质博物馆则认为,这些恐龙化石只有运到郑州才会更好地加以研究和开发。

    于是,围绕恐龙化石的归属,开始了一场官民之间的争夺……

    事件

    村民阻挠拉走恐龙化石

    山上的白骨就是珍贵的恐龙化石。

    自从汝阳县刘店乡刘富沟村村民知道这一消息后,他们就一直在酝酿:在汝阳建一个“侏罗纪公园”——恐龙古迹园。

    刘店乡刘富沟村位于汝阳县城西南15公里,是名副其实的山窝窝村,在许多村民们看来,发现恐龙化石是一个脱贫致富的大好机会。

    于是,他们决定成立“恐龙化石保护小组”,村民马牛胆自荐为保护小组组长,组织全村捐款1.2万元,作为日常的看护费用,并在恐龙化石发现处临时搭建一座简易房作为保护小组的办公地点。

    就在保护小组成立不久,就传出了山上的恐龙化石要被拉往郑州的消息。

    今年农历二月二“龙抬头”那天,村民们举行庆祝仪式,并拉起一条幅——“誓死保护恐龙化石”,全村40多位村民都在上面签了字。

    2007年2月18日,省地质博物馆和中科院古脊椎研究所人员来到刘富沟村西北500米处背阴坡的半山腰,挖掘并将恐龙化石锯成6段,打上石膏准备运到郑州,因村民极力阻挠,无奈其中两段滞留村民家中。

    3月31日,刘店乡政府及当地派出所向该村索要另两段恐龙化石时,马牛胆、赵须娃、李占伟等“保龙小组”主要成员,将他们所乘坐的无牌警车扣留。

    4月7日,汝阳县公安局联合县国土资源局再次到刘富沟村欲运走化石。随着村头两声炮响,村民持农具聚集在村口,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前后持续达一个多小时。

    当日,马牛胆等7人被警方带走。

    7农民“抗法”被公诉

    7个月后,村民们盼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汝阳县检察院指控村民马牛胆等7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已于11月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村民们坐不住了,四处苦诉,无济于事。

    “我们穷怕了,指望几亩地是不可能发家致富的。这几年,我们在外打工也长了见识,如果这里能开发出来,游客来了,我们能卖碗饭、卖瓶水也能让大家不再受穷……”保护小组成员刘胜杰说。

    谈起抗法一事,村民焦双年一肚子委屈:“上边说的我们拿起农具围攻他们,其实当时,正赶上村民上下工,手里拿着农具也是干活用的,根本不是对抗政府。”

    最先发现恐龙化石的曹洪欣老人说:“希望政府领导看在他们都是一般平民,又没多大的罪恶,让他们回家吧!”

    当地法院负责此案的庭长曹万波说,合议庭将对此案进行调查,待公开审理后择日宣判。

    争论

    村民:就地搞个景区,不能拉走

    “我们可不是刁民,我们只想让那些恐龙化石能给我们带来福气,没想到却等来一场灾难……”村民赵朝娃说。

    “恐龙化石保护小组”会计姬富禄说,以前他们把恐龙化石叫“龙骨”,因为从表面上看就是石头,而里边是纯骨头,叫龙骨石。

    这种石头有一个非常奇特的功效,把它磨碎敷伤口上可止血。

    “小时候,这地方遍地都有白花花的‘龙骨’,我从18岁就背着龙骨到西安、北京、天津卖龙骨,几十年内,少说也卖出万把斤,当时要知道是恐龙化石,我咋也不舍得……”今年86岁的曹洪欣说。

    1989年夏,曹洪欣发现一个“龙爪”,加上附近农民发现的尾椎、牙齿等状化石,他觉得这里有文章。于是,他将这些化石附一封信,寄到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

    恐龙研究专家董枝明先生见信后,即委派他的学生、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博士吕君昌等人3次到实地调查,带回了一些碎化石,发现了尾椎、牙齿等零星化石。

    不久后,省地质博物馆工作人员到现场挖掘考察,村民也才得知这些白色“龙骨”就是恐龙化石。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山上既然有那么多珍贵的恐龙化石,我们何不创办个“恐龙古迹园”,开发成旅游景点……村民们相互间一合计,认准了眼前的这条致富路。

    “就在大家伙齐心协力地琢磨着如何开发‘恐龙古迹园’时,省里来人要把恐龙化石拉走。大家一下子怎么能接受得了?”姬富禄很是无奈地说。

    省地质博物馆:拉到郑州更能体现化石价值

    “恐龙化石只有拿到郑州,通过复原,才能让它活起来,否则他们依旧当龙骨卖,实现不了它的价值。”省地质博物馆副馆长徐莉博士解释说。

    徐莉透露,2005年11月,由省地质博物馆申报的《河南省脊椎动物(恐龙、古象)化石勘察发掘》项目,获得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

    随后,省地质博物馆决定立即实施项目野外调查工作。经过小规模勘查,专家基本确认这里有大型蜥脚类恐龙化石,这些恐龙生活在中生代晚白垩纪早期,距今约1亿到8500万年,是食草的蜥脚类恐龙。这种恐龙是地球上陆生动物中最大的,重可达上百吨。

    两年的挖掘成果震惊海内外。今年7月3日,中国地质科学院、省国土资源厅、洛阳市政府等单位,在郑州召开河南白垩纪恐龙化石群第一期发掘研究成果发布会,公布新发现的重大成果:两个恐龙动物群和10种以上恐龙,并命名其中3个新属种。

    “这是我国黄淮流域首次发现恐龙化石”,11月20日上午,徐莉回忆当初情况时说,经核实,该区域约两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至少有12处有化石残留,化石群呈密集分布特点,有爬行动物集群死亡而埋藏的部分特征。

    徐莉介绍,省地质博物馆正在建新的地质博物馆,急需拥有较高价值的化石进行展示,汝阳“恐龙化石”正好符合这个定位。

    当地政府:希望留住恐龙化石

    对刘店乡农民要创办“恐龙古迹园”的想法,当地有关部门亦持积极态度,在恐龙化石之争时,他们也曾拒绝化石运出。洛阳市和汝阳县文物部门认为,省地质博物馆挖掘未经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不许再进行挖掘。当地派出所还扣留了运送到该县三屯乡东街旅社的4块化石。

    当时汝阳县表态:在这一事件尚未搞清楚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化石运出发现地区。

    为什么要把恐龙化石运到郑州建地质公园,刘店乡党委书记赵万全说,当时他也想不通,“临近的西峡县因发现庞大的恐龙蛋群而建成了恐龙蛋博物馆,我们也希望留住这些恐龙,然后争取国家立项投资,开发成一个恐龙群主题的保护区,从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最终,经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当地政府才算放行,恐龙化石才在郑州与观众见了面。

    专家

    在当地建保护区条件不成熟

    在当地民间反对将恐龙化石运出同时,网络也出现同样的声音。

    今年4月,洛阳网友“雪花飘飘”在网上论坛发帖,称“强烈抗议汝阳恐龙博物馆建在郑州”,他认为,本次出土的恐龙化石发现于汝阳,这是一种稀缺的资源,恐龙博物馆理应建在汝阳而不是郑州。

    被誉为“中国恐龙王”的知名专家董枝明说,汝阳有两个优势条件,第一是它的地层优势,第二那里有丰富的化石,但是要在当地建保护区,条件还不成熟,因为目前在汝阳发掘的恐龙化石个体数量和发掘面积都不够。

    化石最好就地保护

    南京大学历史文化专家陈竟教授认为,对恐龙化石之类的古生物遗迹应就地保护,最好原生态保护。一旦迁移,不仅损害了周围景观,而且其结构也容易遭到破坏。

    在陈教授看来,部门与村民之争,无非就是利益之争,恐龙化石的发现,意义在于它重要的研究价值,脱离原地谈不上真正的研究与保护;如果在处理好研究与保护的基础上,对其开发利用,最终创富于民是最佳选择。

    陈竟说,汝阳县农民要在当地建“恐龙古迹园”、试图带动地方经济的心情可以理解,也不过分。作为古化石研究部门,拉走恐龙化石研究之前,双方可就恐龙化石将来如何开发进行协商,之后将原物归还,如果博物馆认为将恐龙化石放在异地展出更有价值,不归还给当地,也应该协商适当给以弥补。同样属于国家,存放在博物馆和存放在当地,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即使按照政府批文,强行将恐龙化石拉走,对当地来说,也很不公平。

    转机

    正申报在当地建恐龙化石博物馆

    11月20日上午,徐莉透露说,目前,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正与当地政府联合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在当地建立恐龙化石博物馆事宜。

    在河南省旅游界人士看来,西峡恐龙遗迹园的建成开放,打响了该省发展“恐龙经济”的第一枪。业界认为,是否应该在恐龙发掘地建立博物馆,那样的话,栾川和汝阳恐龙就会与西峡的野外恐龙遗迹园相互补充,将来河南“恐龙经济”一定会叫响全国。 (作者:胡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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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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