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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贺卫方


贺卫方

贺卫方简历

    贺卫方,男,生于1960年7月,山东省牟平县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律史、法律理论、比较法、司法制度。

贺卫方言论


贺卫方

 贺卫方谈“北京海淀城管队李志强被杀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该案折射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他认为,低收入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设个摊位谋生,城市管理者也应适当考虑到这部分人的生存情况。贺卫方同时认为,将李志强追认为烈士的做法“不大妥当”。贺卫方说,没有经过司法机关的审判,崔英杰不能被当作罪犯,李志强也就不应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否则有可能影响司法机关的判决。


贺卫方(图片来源:南都周刊)

 贺卫方:好的学术期刊应该注重独立性和趣味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提到,学报的质量参差不齐,好坏一“搭配”,就把优秀的作者给“搭配”跑了,他们不会愿意将自己的文章与比较差的文章放在一起。“要保持文章及期刊整体的平衡性。”贺卫方说,学报要越办越好,至少不要越办越糟,或者是一期糟一期好。

    贺卫方认为,一份好的期刊,还应有几个方面的追求:第一是期刊的独立性。他说一份刊物如果没有一个独立的立场、没有一个独立的追求和对外部的一种干预的抗打击能力,这样的刊物很难有学术的生命力。第二是学报应该注重趣味性。现在人们一提起学报,就有一种干巴巴的感觉,但是“一篇好的学术文章要读到最后才恍然大悟,有那样的一种层层剥笋似的逻辑感”。

贺卫方著作

    

代表著作有:

    《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合编,1994)

    《走向权利的时代》(副主编,1995,1999)

    《中国法律教育之路》(编,1997)

    《司法的理念与制度》(1998)

    《具体法治》(2001)

    学术论文、评论数十篇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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