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分裂国家,组织、领导恐怖组织,非法制造爆炸物犯罪案,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于11月8日公开宣判。
审判机关审理查明,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在境外“三股势力”支持下,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以分裂国家为目的,成立分裂组织,建立暴力恐怖活动训练基地,招募数十名恐怖分子进行犯罪技能训练或专项演练。非法储存16公斤炸药牞自制67枚手雷和2枚自杀式人体炸弹。上述犯罪行为被警方发现实施抓捕行动时,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组织其训练基地恐怖犯罪分子进行武装反抗,造成公安干警一死一伤。
审判机关经审理认为,阿不都外力·依明等6名被告行为已分别构成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后依法决定对阿不都外力·依明等3名被告执行死刑;2名被告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1名被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判处剥夺6名被告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者:关丽琼)

新闻回放:新疆公安机关捣毁一恐怖分子训练基地

资料图片: 1月8日,新疆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巴燕在介绍公安机关捣毁一恐怖分子训练基地情况。新华社记者 王旻 摄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8日电(记者曹志恒)近日,新疆公安机关在新疆南部帕米尔高原山区摧毁一个恐怖分子训练基地。一名公安民警在搜捕战斗中牺牲,一名民警受伤。
据新疆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被联合国2002年9月11日公布的恐怖组织“东突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派遣骨干分子入境,纠集一伙暴力恐怖分子潜入中国帕米尔高原山区,建立恐怖活动训练营地,进行恐怖训练活动。>>>点击详细
中国警方坚决依法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组织
“东突”10年制造260多起恐怖事件致160余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