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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风波法律审视:“拍虎英雄”是否越法律禁区
2007年10月23日 08:23:28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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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该不该刑侦辨真伪?

陕西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村民周正龙(左下)在该村神州湾拍摄的老虎(资料图片)

今年5月,镇坪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在野外提取华南虎的脚印(资料图片)

    10月22日下午,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农民周正龙和陕西省林业厅的领导出现在候机室里。

    十多天来,周正龙,这个52岁的农民深深陷入一场风波之中。这风波,起源于他提供的华南虎照片。在权威资料中,野生华南虎有近30年没有目击记录。专家认为,野生华南虎可能已经灭绝。而周的照片表明,在中国秦岭腹地苍苍莽莽的山林里,还有华南虎在繁衍生息。

    那照片是真?是假?先是镇坪县,再是陕西省,再是全国,正如风入竹林,万竿摇曳,人们欢欣,质疑,争执。言其真者,言之凿凿,信誓旦旦;疑其假者,引经据典,斩钉截铁。

    争至白热化,围绕华南虎照片“寄”下一颗脑袋———有报纸报道,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坚称华南虎照片有假,且“敢以脑袋担保”。拍照者周正龙积极应战,称:“如果照片作假,他可以去坐牢,儿子也可以坐牢”。

    22日下午,几乎就在周正龙起飞的同时,在西安市西门外的一间办公室里,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不无忧虑:“这场‘赌命’闹剧,背离了现代公民基本的法律伦理意识,泛起的只是一股市井吵架中的粗鄙与庸俗的气息。我们应该以科学与法律的标准来审视华南虎风波。这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种最基本的视角。”

    陕西省林业厅:发布信息是认真、慎重、负责任的;发布会前,我们进行了严格鉴定及审批程序

    
10天之前,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会议室。“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新闻发布会正在进行。有记者形容,“孙承骞掩饰不住兴奋与激动”。

    孙承骞是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他宣布:“由陕西省林业厅和安康市镇坪县联合组织的华南虎调查队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调查,终于获得重大突破:担任调查队向导的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七组村民周正龙,于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和数码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野生动物专家和影像专家共同鉴定,照片是真实的。从而宣告失踪了20多年的野生华南虎重新被发现!”

    正是这个新闻发布会,将周正龙推进世人视线之内。

    “我们发布信息是认真的、慎重的、负责任的。”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说,“作为一级政府的一个部门,陕西省林业厅设有新闻发言人,有权对陕西省境内所有林业信息进行权威发布。当然,发布会之前,我们也进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迄今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部门、组织从正式或者非正式渠道传来的任何质疑。”

    植物分类专家:敢拿脑袋担保,拍摄的华南虎是假的

    网友:启用刑侦手段,照片真伪立时可决

    周正龙的华南虎照片,究竟是惊世之真,还是欺世之伪?

    不少网友呼吁启用刑侦手段,照片真伪立时可决。

    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有话要说:“看来,在公众当中,‘刑罚万能’思维还有一定市场。我们不能指望公权力介入科研争论、借助警察权力介入这场纷争。”

    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经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结论:照片真实。这个结论是具有法定证明力的,所以无须委托其他部门重新鉴定。”

    事实上,重新鉴定工作另有人在做。

    10月21日,陕西华商报记者将陕西省林业厅提供的原图数据提交给西安警方鉴定,鉴定结论是:原图没有经过电脑合成,只是裁剪后两图像素发生了变化,裁剪后图片的色阶做了调整。

    西安警方鉴定人员说:胶片造假常用手段为:描底、两底合成、底片拼接和翻拍;而数码数据造假手法是:通过软件电脑合成、拼接、翻拍等。因此,提供鉴定原图及裁剪后的图片未有造假迹象。

    但“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表示,“敢拿脑袋担保,拍摄的华南虎是假的”。

    关克用鼠标点出电脑屏幕,继续说,“傅德志研究员在网络上发表意见,认为周正龙以造假手段获取财物,犯了‘欺诈罪’。所以他给周正龙提出对策,上策是赶紧找最近的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下策是继续抱有侥幸心理,直到警车停到家门口”。

    刑法中并无“欺诈罪”这个罪名。与此相关的罪名是诈骗罪。此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认为:“华南虎照片如果是真的,一切毋庸多谈;如果是假的,周正龙也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涉嫌诈骗:那就是他明知陕西省林业厅悬赏给华南虎照片,而故意造假。”

    当然,假设周正龙所谓的“野生华南虎”照片确实是造假的话,陕西省林业厅有权收回奖励,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返还。

    法律法学专家:周正龙接受采访收费是他的权利,其“华南虎照片”享有著作权

    不管你接受与否,周正龙已经成为“拍虎英雄”。

    前往周家采访记者之多,曾经使周正龙一个晌午难以出门。后来,他接受记者采访也要收费,不见钱不开口。

    10月11日子夜,周正龙还无法入睡。

    第二天,陕西省林业厅新闻发布会就要举行了。

    周正龙的无法入睡,与心情激动无关。因为他的房间里,还有陕西省林业厅一位副厅长、镇坪县政府一位副县长,以及关克。周正龙坚持不肯拿出照片给记者们拍摄。

    他说自己上山拍虎就是为了挣钱,就指望卖了这些照片,补贴家用。他家里的平房盖了20年了,而许多乡亲早已将平房换成了楼房。儿子没有固定的工作,女儿也刚刚大学毕业。家里一年的收入只有5000元钱。

    2006年,陕西省成立华南虎调查队,需要请向导,请到了周正龙。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平时和人交流不多。调查队队员对他的评价较为一致:“他的为人是只要给了钱,他就一定帮你办事的。”

    那天晚上,关克挺不住了:“就要你一张照片,你开个价吧!”他不能眼看明天的新闻发布会泡汤。

    周正龙最终拿出两张照片,但分文未取。他想通了:向世界证实秦岭里有华南虎事大,自己的版权事小。

    周正龙一直将自己的华南虎版权视若命根。

    然而,西安市莲湖148律师事务所穆冰玮律师强调,搜寻濒危动物华南虎,对每个公民来说,都算是一种公益行为。特别是周正龙得知拍摄到华南虎照片会获得奖励时,他的行为实际已是一种主动行为。在成功拍摄到照片,并且已得到两万元奖励时,那些照片的著作权,实际已归陕西省林业厅所有。

  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杨巧教授对此发表意见:

    周正龙曾向陕西省版权局申请对自己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资料进行保护,虽然版权局以照片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未受理,但周正龙享有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著作权。周正龙依法享有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等权利。若他人侵犯了他的权益,周正龙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小资料:华南虎亦称“中国虎”,是中国特有的虎种。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野生华南虎的踪迹逐渐消失,已被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组织列为世界上最为濒危物种和第一需要保护虎种。到目前为止,中国存活的圈养华南虎仅为70只,其中包括正在南非野化的两只。国内动物园圈养的华南虎只有68只,散布在全国18家城市动物园中。 记者 台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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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熊红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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