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递 即时要闻 高度关注 大案要案 反腐案例 拍案惊奇 深度报道
立法动态 法界动态 通缉协查 警法故事 社会治安 环球法治 维权资讯
廉政动态 警钟长鸣 政风建设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时评 廉政先锋 反腐漫画 反腐论坛 贪官相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法治频道 >> 法治快递
"十一"起机场捡拾物只存半年 超期未领归国家所有
2007年09月28日 15:46:28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记者从首都机场警方获悉,“捡拾物管理数据库系统”将在黄金周期间正式启用,按照新物权法规定,捡拾物只保存6个月,超期未领将收归国有。

    今年“十一”期间,首都机场分局将正式启用新的“捡拾物管理数据库系统”。新“系统”可录入捡拾物的基本信息和照片,旅客只要能说出遗失物品的时间、地点、外观特征等,便可通过系统进行模糊查询,然后通过照片辨认遗失物。据统计,该系统今年5月试运行以来,捡拾物的发还率从25%上升到37%。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按照“十一”实施的“物权法”规定,遗失物只能保存6个月。超期未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警方还公布了查询电话:

    二号航站楼64598333一号航站楼64540110。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首都机场三条跑道运营试飞成功|国债票面利率上调
· 胡静传出姐弟恋 与"好男"胡晋嘉牵手现身机场
· 首都机场从业人员奥运会前持证上岗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底东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