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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官审判书错字一处扣1分 扣满40分者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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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03日 09:40:45 来源:重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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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五中院发布《案件差错追究办法》,法官出现差错将被扣分,扣分超过40分将被直接开除出法官行列,终生不再从事审判工作。其中规定,判决书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用错一处扣1分;法律文书表述出现歧义一处扣5分;明显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次就扣41分。 判决书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用错一处扣1分;法律文书表述出现歧义一处扣5分;明显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次就扣41分……昨天,重庆市五中院发布《案件差错追究办法》,法官出现差错将被扣分,扣分超过40分将被直接开除出法官行列,终生不再从事审判工作。 审判文书错别字引歧义 市五中院研究室冉主任介绍,该院成立半年里共审结1.1万件案件。通过评查,发现法官在审判文书中有错别字出现,有的错别字出现在审判文书的关键位置,有可能引起歧义。 市五中院认为,要保证每份判决书质量优秀,必须进行学分式的考核办法,《案件差错追究办法》出台了。办法共60余项,对审判各环节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法官的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评分不及格的法官,将被调离审判岗位,也就意味着被清除出法官队伍,法官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扣分越多法官“污点”越多 评分标准分了三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是审判环节,一共有48项扣分标准。其中,法律文书制作就占了40分,办法中规定,文字、数字及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的,一处扣1分;判决书标书有歧义的,一次扣5分。 在执行环节中,如果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不符合规定,就算执行成功,也要被扣5分。 案件被评定为合格,但仍存在一般性质量差错的,应将质量差错问题记录备案。“也就是说,就算案件被评为合格,但只要出现了差错,就将被记入法官的档案,差错越多,‘污点’就越多。” 明显滥用自由裁量权扣41分 除了以上规定外,有18项“特别标准”是法官绝对不能触及的“高压线”。 一旦违反,法官将被直接扣41分,案件质量直接判定不合格。 其中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裁判,或者导致案件重复庭审的”、“同一案件承办人对同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实体裁判迥异的”、“明显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等。 只要触及以上任何一条,相关法官将被直接清除出审判队伍,并且终生不得从事审判工作。 据了解,以上规定都是为了尽可能地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我们欢迎市民、当事人对判决书中的错别字进行纠错!”冉主任说。 (作者: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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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熊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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