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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发现传销犯罪线索可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2007年08月27日 16:00:3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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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公安部和工商总局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群众参与支持打击传销产生了强大威力,欢迎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的举报电话和网址已在工商总局的红盾网上公布,请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我们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职能部门,每天平均电话在45个以上,都是举报电话。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有这样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受理举报。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说,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的主管部门主要是经侦部门,一般情况下,群众发现传销的犯罪线索可以向经侦部门电话或者直接报案,在紧急情况下,比如有人身生命安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直接拨打110。比如这次我们在一个月的集中行动当中,仅仅一个广东省就有120多条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根据这120多条群众举报破获了80多起案子,就充分说明了群众参与支持的强大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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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