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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办理安徽省检院出国考察捞“回扣”者被判刑 | |
| 2007年08月10日 16:48:33 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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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8月10日电(记者 王圣志)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叶彬因在办理出国培训考察工作期间,大肆捞取“回扣”,日前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彬在担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组团出国培训考察工作,他与“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业务员张文娟在办理出国培训考察业务往来中,收受“回扣”。 2005年8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被告人叶彬将该业务交给张文娟承接。张文娟于同年8月8日向叶彬提供的其个人工资卡账号存入“回扣”2.9万余元。叶彬收款后,购买了一部数码照相机及镜头等附件,交单位使用,价值2.23万元,余款6000余元被其个人使用。 2006年4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团出访香港廉政公署,被告人叶彬将该业务交给张文娟承接。张文娟于同年4月5日以其本人姓名在交通银行开户办理储蓄卡一张,将“回扣”2.5万元存入卡内,以特快专递方式把该卡邮寄给叶彬。叶彬收到该款后归个人所有。 2006年7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组团出访法国、德国,被告人叶彬将该业务交给张文娟承接。张文娟于同年7月7日将“回扣”3万余元存入此前邮寄给叶彬的储蓄卡内,并电话通知叶彬。叶彬收到该款后归个人所有。 2006年10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团出访澳大利亚,被告人叶彬将该业务交给张文娟承接。事后,张文娟与叶彬在合肥市市政府广场附近的饭店吃饭期间,将“回扣”3万元交给了叶彬。叶彬收到该款后归个人所有。 >>详细
新华网合肥8月9日电(记者 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获悉,9日下午,因涉嫌以组团“回扣”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原业务员张文娟在庐阳区法院受审。>>详细 新华网合肥8月9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8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的通报精神,要求安徽省检察队伍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就此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这一典型违反外事纪律的事件,损害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损害了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中央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并就此发出通报,对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详细 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作出书面检查。>>详细 事件败露,缘于一张伪造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这张假邀请函,曾让徐文艾领导的“公务考察团”顺利通过外事部门审查的出国审批,但它也让此次“考察”变成“国际丑闻”。 对于徐的遭遇,国内从事涉外旅游的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这完全是个意外”,“旅游中介太不专业”。实际上,使用伪造的邀请函以应付一些外事部门的审批,已是实现公费出国旅游的惯用伎俩之一。 徐文艾的落马,揭开了公费出国旅游潜规则的一角。>>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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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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