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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捂死新生患病孙女判四年
2007年08月06日 14:50:53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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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刚刚出生的孙女心脏有杂音、双足内翻,现年61岁的奶奶张静芬在抱孩子医治途中将孩子捂死。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静芬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静芬于2004年12月19日19时许,在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卫生院内,得知其儿媳许某某(女,26岁)所生的女
婴心脏有杂音、双足内翻,遂与其子王某某(男,28岁)不顾医护人员劝阻,将女婴从医院接出,由王某某驾车欲前往北京市儿童医院医治。途经顺义区大孙各庄镇时,张静芬因害怕女婴所患疾病会影响其子的生活,遂用包裹女婴的棉被捂住女婴面部,致女婴死亡(经法医鉴定该女婴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将女婴尸体丢弃在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吴雄寺村杏山附近石坑内。后被告人张静芬被查获。

    在庭审中,被告人张静芬对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静芬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静芬的犯罪行为属法律规定情节较轻情形,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张静芬在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之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给被害人近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亦应合理赔偿(另行解决)。故判处被告人张静芬有期徒刑四年。作者: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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