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冀民(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本网直播:山西省高院通报“黑砖窑”事件相关案件审理情况
·“黑砖窑”7案29人审理完毕 今天下午公开宣判
山西省高院:赵延兵被判死刑 衡庭汉被判无期
·黑砖窑案审理依法从严从快
新华网消息:7月17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砖窑”事件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通报了“黑砖窑”案件的审理情况。
刘冀民在会上发布了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法院审判的陈志明等6人非法拘禁案具体情况: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陈志明(甘肃省天祝县人)、周学平(湖北省郧西县人)、金新建(河南省淅川县人)、赵丰弟(湖北省郧西县人)、彭银林(湖北省郧西县人)、肖安强(湖北省郧西县人)等6人非法拘禁一案,涉案的各被告人均系受另案处理的衡庭汉指使负责看管民工的人员,他们以殴打、用木条封死窗户、逼迫等手段限制民工人身自由,强迫民工超长时间劳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洪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六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闻发布会现场(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95人因黑砖窑受处分 洪洞县委副书记被免职

7月16日,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黑砖窑”事件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处理情况。图为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7月16日,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黑砖窑”事件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处理情况。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当地纪检委和监委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基本查清了“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严重问题。所查处的案件共涉及临汾和运城两市的8个县。
杨森林介绍说,受处分的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其中,同时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的有30人。95人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撤职(含撤销任职资格及罢免职务)24人,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人,警告1人。>>详细
·芮城县县长被行政记大过
·6名职能部门责任人因非法使用童工案被究责
·临汾运城市委政府等部门被责成做出深刻检查
·查处黑砖窑案暂未发现腐败问题
·山西“黑砖窑”事件处理干部力度之大数量之多近年少有
非法用工背后是否存在渎职侵权犯罪?高检院发出“严查令”
新华网北京7月16日电(记者李薇薇)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背后是否存在疏于管理、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