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黄学军的事迹令人感奋不已。她在10年的法官工作生涯中,主审的各类案件2000余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水一般的柔情、钢一般的意志,以自己的智慧和胆识,出色地审结了一批“引起过很大反响”的案件,调解了许多纠纷,真正做到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她手执法槌,一次次敲响正义之声、和谐之音。
黄学军堪称法官的优秀代表、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标兵。她身上体现出的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定信念,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的高尚品德,勤于学习钻研,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的职业素养,处处闪耀出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光辉。
(刘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