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递 即时要闻 高度关注 大案要案 反腐案例 拍案惊奇 深度报道
立法动态 法界动态 通缉协查 警法故事 社会治安 环球法治 维权资讯
廉政动态 警钟长鸣 政风建设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时评 廉政先锋 反腐漫画 反腐论坛 贪官相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法治频道 >> 案件 >> 刑事.治安
兰成长案一审判决:多名被告领刑共赔偿38万元
2007年06月28日 13:17:42  来源:中新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下,27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中国贸易报》聘用人员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被打致死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侯振润被判无期徒刑,郑文平、武强、马利、李志宏、高波分别被判处5-15年有期徒刑不等,郑贵犯窝藏罪处有期徒刑一年。法庭同时判令侯等6人赔偿兰成长的亲属共计38
万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侯振润在大同市浑源县大仁庄乡西王铺村私开煤矿,今年1月10日下午4时许,侯振润等人见到了《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的工作人员常汉文、兰成长,侯见常的证件上没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印章,认为二人是假记者,便伙同他人对二人进行殴打。兰成长于次日死亡。

    经鉴定,兰成长系被他人用钝物多次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常汉文为轻伤。

    国家有关部门对“兰成长案”给予关注。警方高层曾要求迅速查明情况,并尽快报告结果。今年 4月29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在此前法庭审理过程中,兰成长的母亲、妻子及两个女儿当庭提起附带民事诉状,曾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七名被告人承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38万元。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兰成长案”:内幕徐徐揭开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