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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单位强搬丢财物 告警方不作为老夫妇被驳回
2007年06月19日 16:48:38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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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逾六旬的刘先生夫妇和单位发生拆迁纠纷,并声称单位派人强行搬走其家中物品,致使很多贵重物品丢失。刘先生夫妇将这一责任归咎于派出所接到他们的求助报警后并没制止强搬行为,因此状告月坛派出所不作为。今天(19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派出所及时出警、调查,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驳回了刘先生夫妇的起
诉。

    刘先生夫妇诉称,由于与单位就拆迁补偿没达成协议,去年3月,单位找了一帮民工强行将他们家中的物品搬出,此后他们清点发现丢了价值高达68万余元的物品。当时他们拨打110求助,月坛派出所很快派来警察,但并未阻止违法行为就离开了。当日,他们再次报警,警官没做调查笔录就又让他们走了。

    法院经审理认定,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并将刘先生夫妇及其单位工作人员一并叫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双方对拆迁问题进行了初步协商,刘先生夫妇才自行离开派出所。因此法院认为派出所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其行为并无不当,驳回了刘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刘先生夫妇表示对判决不服,还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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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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