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上午,自称在黄网内刹车被认定违法停车,不服处罚状告交通队的司机丁先生在西城法院输了官司。法院认为根据执法民警的证言和现场拍摄的录像资料足以证明丁先生的违法行为。判决后,面对着媒体围追堵截般的采访,司机丁先生左躲右闪,最终还是一个字也没给记者们留下,就匆匆离开法院。
刹车说
法没成立短暂录像被确认在开庭时,丁先生自称,自己曾在黄网外等候,后来随前车缓慢行驶,当他就要驶离网格线时,前车突然刹车,他只得也紧急刹车,随后就离开了。开庭时,记者注意到,交通队提交的5秒钟的录像显示,在这5秒的时间里只见丁先生驾驶的小客车停在黄色网格线内,车尾的刹车灯亮起。
不过,对于刹车一说,法院却没有采信。法院认为,根据交通队提交的值勤民警的证言和当时用数码摄像机拍下的录像,能够证明去年11月7日上午,丁先生驾驶机动车,沿阜成门内大街由西向东行至国土资源部门前时,有违反规定进入黄色网状区域停车等候的违法行为。丁先生认为交通队的录像只片面记录了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留的情况,自己不是有意违反规定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交通队的处罚缺乏全面、客观、充分事实依据的理由不能成立。交管部门对“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丁先生处罚200元,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采访围追堵截败诉司机缄口不言宣判后,司机丁先生领完判决书,立即走出法庭。对记者们的提问只字未说。昨天,记者曾就法院是否安排判决时间询问丁先生,他口气坚决地咬定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而今天上午,他早早就来到法庭里等候判决结果。从这些表现来看,不知丁先生是不是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
交管说法遇黄网司机应提前预判与丁先生的躲避不同,交通队的代理人接受采访表示,他们尊重法院判决。代理人表示:“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轧黄网的处罚比较少。按规定,司机应与前车保持车距,虽然对于车距没有法律规定,要取决于司机的驾驶技术和路面情况。司机在行驶中遇前方有黄色网状线时,应当在确认自己能够顺利通过后才可跟进。严格遵守这个原则,司机就不会违法。” (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