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伟,男,50岁,蒙古族,中共党员,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曾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控制涉法上访案件先进个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先进个人等。
一、立足实际,狠抓"三基"。梁伟同志在地区经济欠发达、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的条件下,积极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2006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公安经费保障人均2.1万元的硬性指标。他多方筹措资金,投入200万元,筹建了"指挥信息中心",实现了110、119、122"三台合一"。投入280万元,完成了城区视频监控网络建设。新建、修缮了15个派出所,统一了外观标识。全局配备警用车辆136台、微机324台、PDA手机113部,购置了指纹自动识别终端系统和大批警用防护器具。投入50万元购进76台高档警用摩托车、10架电瓶自行车,配发到全县86个警务室,解决了民警代步工具问题,使所队装备设施建设取得了质的飞跃,这一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二、恪尽职守,惩恶扬善。担任局长13年,梁伟同志以维护地区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惩恶扬善,造福一方。他率领全局先后侦破了"2003.12.29"特大杀人、"2005.1.21"特大强奸和系列拦路强奸、系列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等多起倍受中央、部、省、市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为人民群众申张了正义,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认可和群众的满意。
三、勤政廉政,关爱民警。梁伟同志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下基层搞调研,每年行程在10万公里以上。2005年冬,为阻击禽流感,一个月没回家,连续工作四昼夜未眠;在"三基"建设中,他全年未休过一个礼拜天。工作紧张时,时常以泡面充饥;身体生病时,嘴含药片继续工作。他严于律己,拒礼拒贿数十次。妻子下岗在家,曾有多家单位和私人矿主邀请她工作或入股,并承诺以丰厚的经济待遇,被断然回绝。在严管队伍的同时,他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亲自督促检查办好为民警过生日、体检等"十件实事"。开展了"五项十优"评比活动,激发了民警工作热情。对离退休老同志关爱有加,筹建了"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立了为老干部过生日、体检等多项保障制度。2003年县局评为全省"尊老敬贤先进单位",2006年县局老干部党支部被评为"辽宁省离退休老干部先进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