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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统一侵犯著作权罪名适用
2007年04月05日 21:30: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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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侵犯著作权罪“复制发行”的含义,以统一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罪名适用。

    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发行”。

    司法解释同时明确,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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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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