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加强自行车被盗案件的立案查处 群众对不受理报案者可举报
新华网北京4月4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4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对盗窃自行车等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于不受理群众报案的,群众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公安部要求各地110报警服务台、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要依法受理、认真登记群众自行车被盗的案件,并向报案群众出具受理凭证,受理凭证是返还被盗自行车的基本依据。各地对于群众的报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一般案件要依法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查处;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要立案侦查。
公安部提出各地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惩处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销赃场点负责人和发现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重点整治存在非法自行车交易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和收赃销赃窝赃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要加大防范管理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案件。

中国着力清除“自行车王国”的失窃顽疾
近日,北京朝阳分局治安支队打击偷盗自行车小分队跟踪多日后,抓获1名卖赃车嫌疑人和1名买车人,涉嫌卖赃车的胡某和买赃车的冀某被朝阳分局予以行政拘留。这也是警方首次对买赃者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部要求自行车商家登记购车者信息
公安部称,实行的实名制登记,与以前的打钢印主要区别在于:一是自行车号码是生产企业按照编码规则事先轧制好的,而以前打钢印是手工临时敲制的;二是编号登记在自行车销售环节即完成,减少了群众以往买到车后再打钢印、登记的麻烦;三是以前打钢印一般收取车主5至10元,而将来实名登记不收取车主任何费用;四是购销实名登记的号码是唯一的。
公安部:警方对自行车被盗不立案将被严肃处理
来自公安部的最新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到4.7亿辆,其中普通自行车4.2亿辆,电动自行车5000万辆。近年来,自行车被盗问题越来越成为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和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从2月28日起,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