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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关润尧建议统一盗窃罪起刑点
2007年03月16日 09:58:35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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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盗窃1500元,在粤北构成犯罪,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就不构成犯罪,盗窃罪起刑点不统一导致不法分子流向中心城市作案。全国人大代表关润尧建议,将盗窃罪的起刑点统一,以减小治安压力。

    关润尧说,在广东,盗窃罪起刑标准分为三类地区:一类为2000元起点、二类为1500元起点、三类为1000元起点,佛山属于一类地区。关润尧举例说,同样盗窃1500元,在三类地区被抓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一类地区只能作治安处罚。

    代表观点现在大多数盗窃案件案值均不足2000元,在同样的“收获”前提下,风险程度不一,两相比较,容易造成不法分子向打击处罚力度较小的地方积聚,客观上加剧了部分地区刑事案件高发的情况。

    关润尧介绍说,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才能认定为盗窃罪。随后,广东将全省分为三类地区确定起刑点:一类地区为2000元、二类地区为1500元、三类地区为1000元。

    代表建议将盗窃罪起刑点统一为1000元,防止部分地区犯罪活动积聚。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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