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沙县法院第二法庭利用QQ审理案件
俞隆彬介绍说,在高桥法庭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因为一方当事人在外,公告通知参加诉讼的占有相当的比例,而以公告的方式审理,结案至少要半年以上,效率不高。有的当事人因为没有看到公告未到庭,法庭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缺席判决,但办案的效果不理想,往往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如何让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2006年2月就任高桥法庭庭长的俞隆彬一直思考着这一问题。
2006年4月,高桥法庭受理一起妻子诉丈夫黄兴离婚案。黄兴在东莞经营沙县小吃4年多,从未归家。在4月24日开庭前一天,俞隆彬才和黄兴联系上。
“明天就要开庭了,我无论如何都赶不回去。”4月23日下午俞隆彬在家里接到黄兴的电话后,两人就在网上聊了起来。“现在可以开视频会议,何不利用视频开庭,这在技术上已不是难题。”QQ视频聊天给俞隆彬带来灵感,他的想法得到了对方的同意。
俞隆彬马上开始了准备工作,先向县法院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又找后勤部门增设电脑,试机,调试多人语音系统。“为了万无一失,我回家后和法庭的电脑模拟了远程视频,才放心睡觉。”第二天的视频庭审十分顺利。
“假如通过网络,外地的当事人只需就近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精力和财力的消耗。这种审判模式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可以避免当事人之间的正面冲突,为法院的审判模式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沙县法院副院长余其兴说。
俞隆彬告诉记者,基层法官面对的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但都乐于接受网络开庭。在第一起网络开庭之后,高桥法庭又先后审理了3起离婚、抚养权案。
QQ审案:是耶,非耶?
俞隆彬告诉记者,网上开庭自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对它的争议就一直存在。
有评论指出,法庭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地方,从法庭坐席的排位,到法官着法袍持法槌,形成了法庭独有的氛围与神圣感。而把平时用来聊天娱乐的网络QQ,作为法庭审判的平台,显然不具有正式法庭庄严肃穆的气氛,在仪式上显得轻率,是时尚外表下的司法威严的缺失。有的甚至认为QQ庭审有“作秀”之疑。
对外界的各种议论,俞隆彬有着清醒的认识。“网络庭审这一新的审判方式是否具有生命力,要看它有没有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增加,则为网络开庭提出了强烈的客观需求,提供了巨大的施展空间。而QQ庭审具有能够克服时空限制、及时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等优点。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了QQ法庭,是便民利民措施的延伸,它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社会需要,符合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个利用网络参加庭审的当事人黄兴告诉记者,网络开庭给了他一个轻松的氛围,既让他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又能让他在庭上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网上开庭真是便民利民的一种好方式。
参与两次网上开庭的黄书名律师认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生活工作在很远的地方,如果参加现场庭审,给当事人造成财力和精力的损耗较大。“以前面提及的案件为例,男方当事人如果从秘鲁回国参加庭审,往返的机票需5万多元,还要10多天时间。”
沙县法院余法官说,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网络的普及已经不是简单的娱乐,它已经从多方面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网络开庭是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它能够有效地克服时空的限制,极大地减轻当事人长途跋涉到庭参加诉讼的身心疲惫和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缺席审判,将成为传统庭审模式的重要补充。
QQ法庭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网友认为,从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农舍庭院开庭,还有国徽挂在马背上的开庭,这种“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开庭审案,至今在我国农村地区仍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原因在于便于诉讼。而QQ法庭是现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网络版。当事人接受和履行了法庭裁判和调解协议,不论采取哪一种庭审方式,都是对法律和法庭威严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