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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07年02月26日 09:45:09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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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就业促进法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分组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以及拟提请表决的事项。 新华社记者庞兴雷摄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受国务院委托,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就业促进法草案作了说明。他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7亿多人,比1990年末增加1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人。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需要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详细

·立法解读·

   26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建立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以充分发挥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这是为帮助农民工在春节后更好地外出务工,重庆市合川区组织重庆市区、浙江、厦门、广东等地47家用工单位在重庆合川召开外出务工现场招聘会(2月25日摄)。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6日上午在京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首次提请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国家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经贸政策、投资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等。>>详细

    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就业政策,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详细

    就业促进法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预防、调节和控制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详细

    就业促进法草案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服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详细 

    就业促进法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详细

    此间评论认为,促进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就业促进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重要法律。”>>详细

    ·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就业与再就业援助制度

    ·国家为促进就业建立政策支持体系

    ·明确政府和有关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工作职责

    ·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我国逐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新闻背景·

    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

资料图片:招聘单位展台前挤满了求职者。新华社发(张越 摄)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李亚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26日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详细

    · 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

    · 劳动促进法草案着重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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