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犯罪嫌疑人潘某被警方押回滁州。当日上午,安徽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被抢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部分已被控制,其余部分正在追缴中。1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发生一起爆炸抢劫银行案,22万余元现金被抢。
新华社发(王家国 摄)


2月6日,犯罪嫌疑人曹某被警方押回滁州。当日上午,安徽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被抢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部分已被控制,其余部分正在追缴中。1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发生一起爆炸抢劫银行案,22万余元现金被抢。
新华社发(王家国 摄)


2月6日,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和两名包庇、窝赃人一并被警方押回滁州。当日上午,安徽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被抢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部分已被控制,其余部分正在追缴中。1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发生一起爆炸抢劫银行案,22万余元现金被抢。
新华社发(王家国 摄)
新华网合肥2月6日电(记者代群)记者2月6日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2月6日上午,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安徽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成功告破,被抢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多数已被控制,其余正在追缴中。
1月28日早晨7时45分,工商银行滁州市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发生一起爆炸银行抢劫现金大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持爆炸装置炸坏银行防弹隔离玻璃,进入营业操作间抢走现金22万余元。案发后,安徽省主要领导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滁州市迅速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小平、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振恩赶到滁州指导破案。
专案组随即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并向社会悬赏捉拿嫌疑人。2月5日,专案民警在走访群众中发现重要线索随即展开侦查并锁定:江苏省江都市刑满释放人员潘某(男,40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吴捍卫副总队长迅速率员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明潘某及其同伙曹某(男,34岁)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经过部署,2月6日上午9时15分,专案组在江苏省江都市江都商场门前,将前来会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对爆炸抢劫银行一案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赃款的去向。
目前,对此案的审讯、深挖、取赃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犯罪嫌疑人潘某被警方押回滁州 (法制日报 王家国
摄)


1月28日拍摄的事发现场。当日7时50分左右,中国工商银行安徽滁州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营业部遭到歹徒炸药袭击,巨额现金被抢。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新华社发(汪强
摄)


资料图片:1月28日拍摄的事发现场。当日7时50分左右,中国工商银行安徽滁州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营业部遭到歹徒炸药袭击,巨额现金被抢。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新华社发(汪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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