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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政策不能把人当作“工具”
2007年02月03日 10:13:54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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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外地毕业生留沪限制

    上海市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提交《关于改革应届毕业生留沪户口审批制度》的议案,建议取消应届毕业生的评分制的户口审批制度,对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统一办理居住证,然后经过一段过渡时间设定合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允许在上海落户。(2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

    对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户口进沪实行“打分制”,上海自身也是这一政策的受害者。因为限制非本地生源落户,削弱了上海对于优秀毕业生的吸引力,容易造成城市所需人才的短缺。而且外地生源难以入沪,也使得“鲶鱼效应”难以产生,从而难以发挥促进本地生源实力提高的作用。正如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所透露的,户口进沪打分制给上海人才高地建设带来严重挑战。上海除高端金融人才外,高端法律人才的缺乏也日益显露;因为这个打分制度,目前很多非上海生源品学兼优的法学毕业生转移到周边地区从业。

    另外,诚如何勤华代表所指出的,该项制度的“标准分”评分标准也存在浓厚的歧视色彩。如上海的“211”院校比非上海的“211”院校评分要高5分,这是地域歧视;将毕业学校分为三等打分是院校歧视;在学历与能力、学习成绩与社会适应、发展能力之间画等号,既不科学也是对其中部分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的剥夺。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院长陈晶莹也在议案中指出,“这样的行政干预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非沪籍上海高校毕业生的进沪就业,造成了不公平的就业局势”。

    上述报道中介绍,“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上海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2006年“标准分”为68分,2005年为64分。也就是说,允许多少非本地生源落户上海,不但要看上海所需要的人才数量,而且要视上海人口的增长状况决定。所以每年制定的“标准分”都不一样,今年符合入沪标准的外地生源放在明年就不一定符合。这无疑是一种完全从自身需要包括从人口规模调控出发的绝对“本我”主义做法。

    这种绝对“本我”主义的背后实际是对于非本地生源权利的极端漠视。因为外地生源作为公民拥有在就业上平等竞争的权利,享有在祖国任何地方居住的迁徙自由,有权在依法纳税后享受居住地的公共福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具有优先性,因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等不能成为阻碍人们实现基本权利与自由的理由,各地出台户籍政策不能将尊重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排斥在考量之外。

    也正因为如此,各地政府固然可以对居住地公民进行户籍登记与管理,但是无权将户籍登记与管理作为排斥外来人口的手段。因为户籍登记与管理也是一种公共权力,而作为公共权力就不能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与自由相抵触,否则即是对于宪法规定与法律原则的僭越,就同样是一种权力滥用。虽然这样一种权力滥用谋取的不是个别人的私利,但是仍然属于“集体自私”的性质,是一种以牺牲部分人权益为代价为另部分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德国思想家康德强调始终要把人当作目的,而不能把人当作工具,而那种完全从自我需要出发的绝对“本我”主义的户籍政策,实际就是在把“外地人”当纯粹的工具看待,而没有把尊重与实现公民权利当作目的来追求的意识,与将人视为最高目的,将尊重人的权利视为最高准则的社会文明相违背。(江西编辑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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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董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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