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算“名誉账”,我身败名裂。
我的名字曾经是女强人的代名词,我从未想到“劳改犯”会有一天能和自己联系在一起。
我曾经拥有过鲜花、掌声,在享有成功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我曾是家里的光荣和骄傲,是父母最大的安慰,是女儿引以为荣的母亲和她人生值得信赖的第一位老师、引路人,也是丈夫愿为之放弃事业的妻子。
但今天,这一切荣耀竟成为人所唾弃的耻辱;今后,我的名字将和贪污受贿这个词连在一起,也给我女儿和家人的名誉和前程带来无可挽回的打击,这是用生命都无法挽回的,一旦失去就将永远不会再回来,这种损失太惨、这种代价太大。我的脸上将永远刻下“女贪官”的烙印,我也无法再面对我的亲朋,更无颜告慰父母的在天之灵。
四算“家庭账”,我夫离女散。
在看守所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孤独的丈夫和离娘的女儿,想着他们是如何度过这难熬的每一天的,每次不得不出门时,是否有意识躲开熟人;想着他们谁去买菜,谁在做饭,怎么吃的,还能否吃下去;想着他们是不是承受不了这种巨大的打击,身体也如我日渐消瘦。当我听说丈夫曾几次想跳湖自杀后,我彻夜未眠,几乎哭瞎了眼睛。
我已经有8个多月没有和我的家人见面了,但夜里经常做梦,只有那时才能等到一家人团聚和欢声笑语的时刻,而醒来后回味这短暂的甜蜜,只能让我更加悔恨自己。
我的家庭本来和睦幸福,这都因我的贪婪而葬送,我不知道刚走向社会的女儿怎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和世人的冷眼,如何去承受这巨大的落差,我酿的苦酒不得不让我的孩子承担,也不知道丈夫以后如何独自支撑起这个残破的家。我愧为人母、没有给孩子带来健康向上的人生表率;愧为人妻,没有给丈夫带来平安幸福的家!
五算“亲情账”,我众叛亲离。
现在,我的周围都是些以往我所不齿的“社会渣子”——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听到的只是叮当响的镣铐声,我不敢、也不愿和她们交流,只能躲在囚室的角落里暗暗垂泪。
想从前,家人以我为荣,亲友亲近我,群众仰慕我,下属敬畏我。多少人主动上门和我攀亲戚、套近乎、恭维我,围绕着我的是一张张笑脸、一声声溢美之辞。
而今,我走进了监狱高墙内,听说那些平素和我家交往密切的亲朋好友再也没有到我家去过,那些曾和我同窗共读的同学也不再炫耀和我的浓情厚意。谁愿意和一个腐败分子有牵连和瓜葛,是我的行为让他们远离了我,我愧对曾经关心我的亲朋好友、同事同乡。失去了亲情,也失去了友情,脱离了社会,我从此成了一只断线的风筝无依无靠,只能在漆黑中飘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