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25日电(记者王勉)记者从25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国法律援助处长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中国各级政府已建立315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达11700余名。
去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积极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当地人大、政府的信访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06年全国各地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万余件,受援人总数超过54万人,比上一年增长24.5%。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说,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从而获得法律援助,各地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截至去年底,法律援助机构在乡镇社区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万多个,在工、青、妇、老、残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万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