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月24日电(罗在权、白建勇)2004年以来,制造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的一黑社会团伙近日被重庆南川区人民法院宣判。黑社会头目吕仕忠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同伙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有期徒刑。
吕仕忠自2004年以来,组织网络了一批劳释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在校学生为“小弟”,跟其“混社会”。在此期间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他为首的犯罪集团。他们自2004年设赌场和发放高利贷赌债以来,到2006年7月被摧毁为止,聚敛了大量不义之财,其赌场发放的高利贷,每一万元每天要收二百至五百元不等的利息。
吕仕忠及其团伙从2004年2月到2005年11月,一年半时间内多次违法犯罪,称霸一方,甚至猖狂到非特殊关系的人,只要当面呼其名就要挨打。2004年11月8日晚上,吕仕忠在南川城区“世纪经典”KTV娱乐,因被害人李某称其为“吕仕忠兄弟”,立即招来吕仕忠手下的一顿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对重庆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吕仕忠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法向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月22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对吕仕忠黑社会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黑社会头目吕仕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五项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七年不等,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同伙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十年至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