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16日电(记者周立民)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12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62岁的王昭耀曾任安徽省副省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2005年9月29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2006年11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昭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到王昭耀能够坦白其受贿罪的大部分罪行,赃款已全部退缴及具有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线索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王昭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昭耀的“权力家族”何以形成
王昭耀的“权力家族”为什么在10多年时间,发展成为“安徽第一权力家族”?这暴露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党政事业单位录用干部要经过公开考选,干部提拔任用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对于干部任用条件和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些党政主要领导还在视制度为儿戏,任意插手干部的任用与升迁。王昭耀任人唯亲,不容别人提不同意见,否则就给人“小鞋”穿。他除任用亲人之外,还精心培养“王系人马”,插手干部晋升,大肆收受贿赂。值得警惕的是,一些部门和干部对这种违规违纪行为,不但不加以抵制,反而习以为常,视为一种官场“潜规则”,曲意逢迎,使得原则、纪律靠了边,“权力家族”得以形成。
正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一位多年查办反贪案件的检察官所说,组织人事领域中的腐败,主要发生在握有人事任免大权的地区或部门领导身上。这股歪风,说到底是由于干部选拔制度有漏洞可钻、对领导干部权力缺乏制约造成的。
要防止“权力家族”现象重演,必须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防止任人唯亲,让制度和纪律刚性化。要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公论。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有相应责任。讨论任用干部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强民主监督,防止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操纵干部人事任免,避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发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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