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新疆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巴燕在介绍搜捕过程。
近日,新疆公安机关在新疆南部帕米尔高原山区摧毁一个恐怖分子训练基地。一名公安民警在搜捕战斗中牺牲,一名民警受伤。新华社记者 王旻 摄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8日电(记者曹志恒)近日,新疆公安机关在新疆南部帕米尔高原山区摧毁一个恐怖分子训练基地。一名公安民警在搜捕战斗中牺牲,一名民警受伤。
据新疆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被联合国2002年9月11日公布的恐怖组织“东突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派遣骨干分子入境,纠集一伙暴力恐怖分子潜入中国帕米尔高原山区,建立恐怖活动训练营地,进行恐怖训练活动。
新疆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巴燕说,在2007年1月5日的搜捕过程中,这伙暴力恐怖分子进行武装反抗,致使一名新疆公安民警牺牲、一名公安民警受伤。
新疆公安民警进行还击,击毙恐怖分子18名,捕获17名,缴获自制手雷22枚,半成品手雷1500多枚。
目前,仍有少数恐怖分子逃窜,公安部门正在全力追捕。新疆公安部门将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发布。
中国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组织
新华网消息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犯罪活动。
武和平在回答记者关于新疆公安机关捣毁一恐怖分子训练基地的提问时说,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标准和法律依据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三是上海合作组织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以及联合国通过、中国已经签署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11项有关反恐国际公约,还有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的反恐协议。
武和平说,恐怖主义组织是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以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活动。中国警方为维护我国边疆地区的稳定,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共同利益,还将对此问题给予严密的关注,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坚决依法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犯罪活动。
武和平说,现在记者提到的这个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详细
·新疆各界吊唁反恐“革命烈士”黄强

来自公安部的数字显示,最近十几年来,新疆地区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在中国境内外共制造了260多起恐怖事件,造成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无辜群众、基层干部和宗教人士等160多人丧生,440多人受伤。
据称,这三股势力在中国境内外从事恐怖暴力活动,不仅对中国造成危害,也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据了解,2003年3月27日,“东突解放组织”两名成员在吉尔吉斯斯坦劫持了一辆新疆喀什地区运输公司客车,将21位乘客和司机全部枪杀并焚车灭迹。 >>>详细
周永康:树立忧患意识不断提高反恐怖工作水平
新华网北京2006年12月23日电(记者徐京跃、魏武)23日上午,“长城3号”国家反恐怖应急指挥与力量拉动演习在山东省青岛市成功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周永康在北京国家反恐怖指挥中心直接指导和调度了这次演习。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不断提高反恐怖工作水平,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贡献。>>详细

资料图片:2006年10月19日,参加演习的人员在包头市郊集结。10月17日至19日,我国有关方面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举行“护城河3号”反恐实兵对抗演习。这是我国首次举行的大规模实兵对抗反恐演习,公安、武警、解放军等20多个部门的2700多人参加了排爆处置、灭火救援、解救人质、抓捕恐怖分子等10多个课目的演习。
新华社记者 张领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