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闻 国内焦点 法治快递 以案说法 经济与法 特别关注
法治评说 国际焦点 警法故事 立法动态 社会与法 立法解读
廉政动态 警钟长鸣 政风建设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时评 廉政先锋 反腐漫画 反腐论坛 贪官相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法治频道 >> 法治快递
白天当保安晚上变劫匪 海口一保安一审被判8年
2007年01月08日 12:57:3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新华网海口1月8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口市海甸岛一花园小区的保安蔡兴星,在担任保安期间,趁着白天值班晚上休息的时机,伙同他人出去抢劫摩托车。日前,蔡兴星及其同伙受到法律严惩。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兴星和6名同伙经过密谋,准备作案工具,以搭乘摩托车的方法诱使被害人驾驶摩托车到指定地点,后持刀或其他作案工具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殴打,抢走被害人的车辆。

    蔡兴星及其同伙抢劫的目标全部是“摩的”司机,作案手段有两种:一是一人在市区寻找崭新、外观好看的摩托车并引诱其车主到他们埋伏的地点,然后众人持刀进行威胁,一齐动手将摩托车抢走。二是派人假装搭乘“摩的”,其他同伙骑着摩托车跟在后面,待其开到偏僻处,伺机抢走“摩的”司机的摩托车。

    2006年3月,蔡兴星落入法网,他主动交待作案事实,并协助公安人员抓获3名同案犯。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延甘参与抢劫20宗,价值人民币69634元;被告人王德偶参与抢劫19宗,价值人民币61234元;被告人蔡兴星参与抢劫14宗,价值人民币43489元。

    日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延甘死刑,王德偶死缓;蔡兴星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4名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公交司机受威胁放走劫匪该不该?
· 刀捅女老板抢钱67万挥霍16万 仨劫匪梦断沈阳
· 华人老中医以双节棍自卫与尼泊尔市民合力战劫匪
· 两劫匪抢7辆奥迪被判死缓 交警买赃被判刑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吕文娜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