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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案诉讼费分10类标准 超过2000万按0.5%交纳
2006年12月30日 15:59:49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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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通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各种诉讼案费用的交纳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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