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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执法先锋的全面和谐
2006年11月16日 11:20:57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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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人的和谐,作为法官警察检察官是执法者,是调解社会矛盾仲裁者,是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的主力军,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正义使者,但这些人为何屡屡坐在被告席上?成为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呢?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社会价值观的不完善,身在社会矛盾冲突最前沿,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在这里我们力争通过一些典型的事例和对工作在一线的警察、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采访,揭示造成执法先锋不和谐因素孳生的内因和外因。

 

                                      

摘要:

    不开枪,警察的生命有危险;开枪,却有部分群众对警方开枪击毙嫌疑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换句话说,不管开枪与否,当事警察都有潜在的风险。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警察对职业风险的思考,11月12日,记者采访了几位不同警种的警察,他们纷纷对记者表示:“其实,警察的职业风险何止这些。”

细数警察职业风险种种:

    ★“我从来没送孩子去过一次学校”

    ★滚滚而来的泥石流撵着警车跑

    ★灯红酒绿的诱惑风险越来越高

    ★职业刺激累积将会导致暴力情绪[近看全文]

延伸阅读:

警车被砸坏掀翻

贵阳发生暴力袭警事件 数百人砸坏十余警车

    7月10日晚,贵阳市鹿冲关路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几百人将警车、出租车、新闻采访车砸坏。当这伙人冲向派出所准备继续行凶时,贵阳市公安局紧急出动数十名防暴警察,最终在昨日凌晨5点将事态平息,一些不法人员被依法扣留调查。

查县委书记座驾遭暴打 交警为何沦为弱势群体

   

镶嵌着国徽的交警帽被一拳打飞

一记直拳打在王志宏的太阳穴上,这位交警的帽子飞出了1米多远。

    “我当时被打蒙了,”他说,“谁会想到政府工作人员会打警察?!”此前,王志宏曾经当过10多年武警,刚从中尉连职干部转业,现在湖南省交警总队慈利中队任职。

北京市数千人送别袭警案遇害民警唐成文(组图)

 “兄弟,一路走好”,“成文,我们很想念你”,昨日,从门头沟区医院到八宝山革命公墓,沿途自发赶来送别的学生、群众、民警达数千人,路两侧护栏也挂满了挽联。

当遗体告别仪式正式开始时,此前一直紧咬嘴唇,没有哭出声来的唐成文的儿子突然涌出一串串眼泪。在怀里抱了近3个小时父亲遗照的他显得异常沉重,身后一名民警及时伸出手,才帮他把照片托住。一直站在身边的母亲捧起儿子的小脸,帮他擦眼泪,可怎么也擦不干。

警察频频遭袭,是否该设“袭警罪”?   

    抬灵礼兵抬起唐成文的遗体即将出发,唐成文的儿子抱着父亲的遗像,回头再望一眼父亲。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在长春就发生袭警案件11起,受伤民警达17人。

    据公安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中,遭受暴力袭击伤亡的人数居高不下。2001年至2005年,公安民警在执法中遇到阻碍或遭到暴力袭击,牺牲的有200余人,受伤的达1.4万余人。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于晓光认为,我国应尽快设立“袭警罪”。应该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改变目前对警察执法保护措施不到位的现状。此外,要想保障警察执法顺畅进行,还需全社会公民素质的提高,给予充分的配合。警察也应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切莫滥用手中的职权。同时,国家应加大对袭警者的惩处力度,切莫给社会留下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更无法保护百姓的印象。

高层声音:

    罗干强调扎实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周永康:提升公安工作水平 为社会和谐奠定基础

 

                                      

摘要:

    与其他司法权力相比,检察权的权威是最令人敬畏和尊重的权力之一。不论是凶残霸道的黑社会头目,还是位高权重的官员,只要他们犯罪,都会被检察官送他们上审判台。

    但是,也正因为有着这些“风光”,检察官也要背负着人身、个人前途、社会民意、错案追究等多重风险。

细数检察官风险种种: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所受人身危险呈上升趋势

    ◆反贪干警往往会成为涉案人员金钱诱惑对象

    ◆查办职务犯罪触及关系网以致升职十分困难

    ◆群众期望高举报贪官无法查证时迁怒检察官

    ◆出现错案不分原因追究检察官责任太过苛刻

    ◆身处居中环节时难以调和警法及受害方关系[近看全文]

延伸阅读

闫旺:法官检察官“倒台”,谁最震惊?

    纵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腐败案,其非法敛财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收受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贿赂,为行贿者谋取更好的职位或其它利益;通过采购办公设备、承揽司法机关内部的基建工程收受回扣;通过权力交换为亲属谋取利益,如田凤歧、麦崇楷等都曾为自己的儿子从行政机关批地搞房地产。最为突出的是收受当事人、律师的贿赂影响审判和执行的公正,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法律法规在这些人手里成了任意揉捏的橡皮泥,想捏成啥样就捏成啥样。

百余人围攻检察官,须依法严惩

    涉嫌犯罪,不是从自身找原因,而是错误地认为东窗事发是检察机关存心和自己作对的结果,进而迁怒于检察官,有如此怪异思维的,不是个别人。就在一年前的10月18日,湖南湘潭钢铁集团公司华光气体实业公司原总经理战信佳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公诉人。此事经本报披露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之后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要求保护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打死检察官”的叫嚣,暴露了某些地方执法环境之恶劣。这让我们看到了其中的危险,敦促我们下决心把保护司法人员的举措切实落到实处,让“打死检察官”的叫嚣永远不能实现。

高层声音

    最高检:检察机关依靠社会公众力量打击“贪官”

    司法公正首先要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摘要:

    因涉嫌受贿,法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近日,深圳、湖南等地,相继爆出这样的新闻。业内人士指出,法官职业介入社会生活太广太深,同各类利益主体的关系太近太密,这就使得法官和当事人搞权钱交易十分容易又便当。

细数法官风险种种:

    ★当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冲突时,法官只能依从规则,而这,往往会造成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矛盾对立;

    ★有时质量和效率难以兼顾,法官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一旦出现错案,法官就将面临处罚;

    ★有的当事人独占资源优势,金钱权力关系,无所不用其极,这对法官无疑是可怕的诱惑和巨大的陷阱;

    ★当事人的期待与判决结果冲突时,法官轻则被投诉辱骂,重则被人身攻击甚至生命受到威胁;……[近看全文]

延伸阅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法官集体落马

    今年5月上旬,深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个别领导和几名法官涉嫌受贿。市检察院审查后,交反贪局展开初步调查并获取了相关证据。从今年5月31日开始,深圳市检察院分别对涉案的廖昭辉、蔡晓玲、张庭华、裴洪泉、李慧利等5人立案侦查。

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法官涉嫌受贿获刑

    由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赖某涉嫌受贿一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赖未表示异议,并当庭对检察机关秉公执法表示感谢。

只有制度保障才能让法官坚强

    法官腐败在中国会不会污染“水源”,我的回答仍然是:“会!”只不过,不是一个法官的一次裁判不公、而是不断出现的法官腐败污染了司法公正的“水源”。当“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托人”成为一些法院的一条司法潜规则时,当“吃了原告吃被告”成为某些法官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时,我们理应从制度的源头去探究司法腐败的源头。

高层声音

    肖扬:长期坚持严打 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高法院要求确保刑事审判廉洁“高压线”安全

    肖扬:法院要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摘要:

   作为公民权利的代言人,也是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律师天然具有某种“悲壮”色彩:律师注定要发出理性的不同声音,也注定要为这种声音付出代价。律师的社会地位与执业保障取决于民主法治的进程,取决于法律文化的传统。

细数律师风险种种:

    ◆高强度快节奏竞争激烈 引发生理精神健康危机

    ◆维护当事人利益却遭误解 律师自身权利时常受侵害

    ◆未尽职造成当事人损失 律师面临巨额赔偿风险

    ◆制度缺陷造成角色困惑 刑辩律师面对刑责风险[近看全文]

延伸阅读:

律师真伪网上可查 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试运行

    据律师管理处林文谨科长透露,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一旦构成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平台能自动将奖惩信息发布到广东省律师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取得社会监督,为律师诚信建设服务。

律师码头遭群殴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毛律师告诉记者,整个被打过程有录像和录音为证。由于事先考虑到,因洽谈该码头的经营事宜,先前已有两次公司人员被打事件,因此这次前去洽谈委托律师一起前往,不料还是发生被打事件。“我们有人趁对方不注意时,在车里用DV拍下了对方打人的过程。”

律师法十年咏叹调 关注其职业角色和生存现状

    学者及专家建议应在立法上赋予律师有限豁免权。司法机关不得因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言论拘捕律师;赋予律师拒绝作证权,律师因履行职务而获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如不属法定除外情形则有权拒绝作证。立法应明确规定律师因职业保管和持有的文件、物品不受扣押,对其住宅和办公室的搜查也必须严格限制,取消刑法第306条的规定。我们也期待真正建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沟通、流动的体制,使职业法律人的手能够共同托起维护社会正义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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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小天 马继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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