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10月12日电 (记者汪林义)温州市区的出租车驾驶员在经营过程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等好人好事行为,且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将能获得最高达1万元的奖励。
温州市运管部门近日出台《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奖励暂行规定》,温州市区出租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行动中见义勇为,有突出表现的,视情节予以500元至10000元奖励;对出租车驾驶员在出租车汽车经营中救死扶伤,且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节予以200至1000元奖励;对出租车驾驶员将乘客遗落的1万元以上现金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归还失主的拾金不昧行为,视情节予以500至2000元的奖励。
温州市运管处处长杨作军介绍,出台这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要在出租车这一"窗口"行业中树立新风,塑造城市的文明形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