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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瞄准”14个地区
2006年09月21日 00:22: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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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9月20日电(记者王娅妮)针对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然顽固存在并呈蔓延趋势的状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将从9月起,联合组织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记者从20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等行为。

    专项行动将以广西、广东、山东、河南、辽宁、吉林、安徽、江苏、云南、贵州、山西、河北、四川、北京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省份为重点地区。对问题突出的广西来宾、广东清远、安徽阜阳、云南曲靖等地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

    公安部部长助理、经侦局局长郑少东表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挽救的关系。本着“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对那些顽固不化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迅速查清犯罪事实,及时缉捕归案,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一般参与者,特别是那些上当受骗的群众,要重在批评教育、疏导劝解;对那些滞留在他乡的传销者,要做好遣返安置工作。做到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机结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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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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