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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检察长杀妻案存疑 最高法电话未能枪下留人
2006年08月31日 13:30:09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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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平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8月24日,《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来到咸阳市公安局,希望就陈平一案的侦破过程进行采访,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领导在请求局领导后谨慎地答复说,此案因涉及技术秘密,不便接受采访。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志在请示领导后表示,只能给记者提供一份一审判决书,“市委宣传部对外发布有通稿”。

    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人士一听说是采访陈平的案子,态度十分明确,“这个案子是不公开审理的,绝对不接受媒体采访报道,上面也明确指示过,不能接受采访。”

    陈平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对于做了十多年律师的毛文来说,还有好多疑惑,“对于这么重大的一个案子,在长达63页的判决书中,没有出现类似‘证据确凿’这样的词语;还有,对于陈平一个正处级干部来说,虽然供认自己杀了人,但在笔录及开庭过程中,没有说一句悔罪的话。”

    8月12日行刑前,律师毛文在和陈平单独会面时,问了陈平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你是马上要死的人了,能不能说句实话,你究竟有没有杀汪玲?”陈平坚定地告诉他,“我是被冤枉的。”

    包括陈平的大哥陈新民以及主审法官等,在当天和陈平单独会面时,均向陈平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如果陈平最终承认了是他杀的,作为一名代理律师,最起码我的心里会好受些。”律师毛文说。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阅《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35期。 (记者孙春龙)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西安8月12日电(记者陈钢)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8月12日被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后,陈平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陈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点击详细

    检察长杀妻案中的一个细节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被执行死刑。按说杀人偿命,仅仅是陈平残忍杀害自己的妻子,判他的死刑也是罪有应得。不过关于陈平杀妻案的新闻在披露他的犯罪过程时,其中有个细节很耐人寻味:一次陈平乘出租车去参加朋友的聚会,由于司机不认识陈平,到地方说“五块钱”,陈平说:“你跟谁要钱?你看这是啥?”就亮出了手枪,司机吓得不敢要钱了。当随后司机报了警,警方包围了陈平去的那家酒店,弄清是陈平干的之后,却不了了之了。>>点击详细  

    “杀妻检察长”贪色敛财的最终结局

    8月12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罪被执行死刑。而这位死刑犯,此前却是被广泛看好的一颗政治新星。

    这位政治新星,在10年前就已经与一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且曾经被其妻当场捉过奸。他不仅贪色,还贪财,而且霸气十足。有一次在乘坐出租车时,为了5元车费,居然掏出手枪威胁说:“你给谁要钱?你看这是啥?”司机没敢要钱,但由于不识检察长,便报了警。警方如临大敌,但很快发现是检察长,便不了了之。>>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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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董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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