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时,范垂礼用手护耳听法官讯问

5被告人在法庭上
75岁辽宁省无业人员范垂礼和48岁北京洁美佳丽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滕喜杰、64岁黑龙江省无业人员李宗政、50岁辽宁省农民梁秀廷、40岁山东省无业人员刘建勋等5人相互勾结,以办理上军校为名,疯狂诈骗140余名事主1900余万元。7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范垂礼、滕喜杰、李宗政、粱秀廷、刘建勋伙同孙千佛(另案处理)等人,于2003年6月至11月间,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院校招收具有大专学历的现役军人入学攻读大学本科之机,在明知其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情况下,冒充军人,以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为名,采用为入学人员提供伪造的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大专学历证,购买军服、军衔,并承诺“将高考落榜学生送到军队院校学习,将来转为部队正式干部”等手段,骗取众多学生、家长的信任。后以收取费用的名义骗得柴海雷、张明、鲁鑫、胡亚丽等140余名学生家长人民币共计1900万余元。
上述诈骗活动中,范垂礼负责招揽生源,滕喜杰负责贿买部队院校人员提供招生指标、“干部送学登记表”等公文以及购买部队军服,军需物品。范、腾二人明知招收的学生不是现役军人,仍向部队院校出具虚假保证欺骗部队院校。此后,范垂礼、滕喜杰积极联系他人制作虚假证件,伪造军官证、大专学历毕业证。为招揽生源,范垂礼还纠集孙千佛及被告人李宗政、粱秀廷、刘建勋等人冒充军人身份,向学生家长虚假承诺,学员进入军队院校即可参军,毕业后包分配并可转为部队正式干部等。在招揽学员过程中,范垂礼冒充部队“首长”“将军”、李宗政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军长”、粱秀廷冒充部队“干事”、刘建勋冒充部队院校局“局长”,安排学员进行军训活动,与学员家长见面,并向学员提供伪造的军官证、大专毕业证及购买的部队军装、军需物品等。
此外,范垂礼还于2003年七八月间,冒用中央军委某领导签名,编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接收兵员办公室“备忘录”,以为他人办理“备忘录”就可以将已在军队院校上学的地方委培生转成军队正式干部的名义,骗取学生及家长的信任。通过孙千佛、刘建勋骗得焦某等人办理“备忘录”费用13万元,范垂礼获赃款人民币1.5万元。
2003年6月至11月间,34岁的江苏省农民李加永为范垂礼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大专毕业证30余套,获赃款3000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范垂礼、滕喜杰、李宗政、梁秀廷、刘建勋虚构事实,结伙共同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范垂礼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滕喜杰、李宗政、梁秀廷、刘建勋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李加永伪造武装部队证件,其行为侵犯了武装部队证件的管理秩序,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二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范垂礼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滕喜杰十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判处李宗政十三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梁秀廷十二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刘建勋十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涉案被告人李加永三年有期徒刑。(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