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董文语(资料照片)。公安部日前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文语。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 公安部日前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文语。
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福建省福鼎市、江西省上饶市连续发生5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件,共杀死6人,重伤2人。经公安机关认定,上述5起案件为董文语所为。董文语,曾用名“涂典波”、“王民”,男,汉族,1978年10月26日出生,户籍地址为浙江省平阳县龙尾乡百尖村,身高1.60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穿38码鞋,头顶有4厘米伤疤。身份证号码:330326197810266416。
经查,董文语小学三年级后离家出走,浪迹全国各地。曾因犯罪多次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该人善于爬乘火车,无固定职业及住所,多住在工棚、建筑工地、无人居住的空房,野外生存能力强,曾经到过浙江、福建、江西、湖南、贵州、广西、云南、湖北、江苏、上海、广东、海南等地。
为尽快把凶犯缉拿归案,消除社会隐患,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协助缉捕董文语。对直接抓获或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文语的人员,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完)
本网新闻资料:
通缉作为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记者从公安部刑侦部门了解到,1999年底,公安部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在‘全国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并将根据情况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全国性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上适量发布,实行公开通缉。”公安部刑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公开发布通缉令是群众路线同公安专项工作相结合的充分体现,加大了公安机关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积极性。
据悉,在发布A级通缉令的同时,对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给予奖励,实行“追逃奖励”制度。
公安机关还充分运用“网上查询”和“光盘比对”及时查获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结合日常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查询、比对,查获在逃人员。[
全文]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追捕四大毒枭/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