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 时政 | 国际 | 高层动态 | 人事任免 | 港澳台 | 法治 | 社会 | 廉政 | 专题 | 图片 | 视频 | 论坛 | 短信 | 资料
 法治要闻 法治快递 以案说法 特别关注
法治评说 警法故事 立法动态 立法解读
 社会聚焦 关注民生 倾听民意 人物故事
社会广角 奇闻趣事 社会评论 漫画图表
 廉政动态 警钟长鸣 政风建设
廉政时评 廉政先锋 反腐漫画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频道 >> 法治要闻
广东汕尾红海湾严重违法事件有关责任人被判刑
2006年05月25日 11:39:5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广州5月25日电 广东海丰县人民法院对2005年12月6日红海湾开发区发生的打、砸、烧和袭警事件作出判决,黄希俊、黄希让、林汉如等人犯爆炸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刑。

    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5月22日至24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黄希俊、黄希让等人在被告人张清宇的纠集下,密谋阻止汕尾市建港土石方有限公司在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东洲街道公塔山采石。同年6月30日及7月1日,被告人黄希俊、黄希让、林汉如、黄贤裕等人组织煽动100多名村民,先后两次闯入公塔山采石场,围攻殴打施工人员,强行扣留并砸坏采石场用于作业的重型车辆和机械设备,阻止施工,造成被侵害单位严重经济损失。为对抗公安机关的调查,同年7月20日,被告人黄希让、魏尊展、陈泽龙等组织、指挥、煽动东洲坑村数百名村民封堵多个路口,扣留过往车辆和人员,造成主要交通干线大面积瘫痪。

    为进一步挑起事端,同年12月6日下午,被告人黄希俊、黄希让、林汉如等人组织、指挥被告人黄贤裕等人及100多名村民,将预先准备好的爆炸物、汽油燃烧物轮番向集华风能发电厂主控楼及执勤警察投掷、袭击,引燃了周围的树林和草丛,并导致风能发电厂的部分设施和设备严重毁坏。黄希俊、黄希让、林汉如等人还煽动村民对执勤公安民警进行袭击。

    审判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执法活动和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更多]

    汕尾红海湾开发区严重违法事件责任人受到处理

    新华网广州5月24日电(记者王攀)广东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去年12月中旬发生的严重违法事件中工作不力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已经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近日作出决定,给予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金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汕尾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汕尾市建设局局长陈辉南(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任红海湾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声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处分。对红海湾开发区、东洲街道相关工作责任人,汕尾市纪检监察机关也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 [更多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法治图片